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定期寿险
【答案】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具体地讲,定期寿险在合同中规定一定时期为保险有效期,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即给付受益人约定的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契约即行终止,保险人无给付义务,亦不退还已收的保险费。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给付,而且己交纳的保险费不再退还。
2. 事故超赔分保
【答案】事故超赔分保,即事故超赔再保险,是指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赔款的总和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事故超赔再保险的责任计算,关键在于一次事故的划分。巨灾事故如台风、洪水和地震,以时间条款来规定多少时间作为一次事故,有的还有地区规定。
3. 保费准备金
【答案】保费准备金,也称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而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基金。为了保障保险客户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留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可靠的偿付能力。针对不同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所要计提的保费准备金也不同:①非寿险业务中,保费准备金主要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总准备金; ②寿险业务中,保费准备金主要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
4. 团体人寿保险
【答案】团体人寿保险是以团体或雇主作为投保人,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体员工),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交付保险费,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事故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通常可分为团体定期人寿保险、团体信用人寿保险、团体养老保险、团体终身保险、交清退休后终身保险、团体遗属收入给付保险和团体万能寿险等险种。
5. 责任保险
【答案】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各种民事法律危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属于广义财产保险的范畴,适用于广义财产保险的一般经营理论,但是又具有自己的独特内容和经营特点,
从而是一类可以独成体系的保险业务。可以从以下二个方面来理解责任保险的内涵:①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的性质,即都属于赔偿性保险; ②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风险; ③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起见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
责任保险的业务结构通常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及各种运输工具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6. 投保单
【答案】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和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亦称“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是保险人出具保险单的依据和前提。投保单一般由保险人事先根据险种需要设计内容格式,投保人投保时依投保单所列的内容逐一填写,保险人再据此核实情况,决定是否承保。投保单是保险合同构成文件之一,如果投保单上有记载,而保险单上有遗漏,其效力与记载在保险单上相同。
7. 内含价值
【答案】内含价值是保险业独有的概念,指在充分考虑总体风险的情况下,分配给适用业务的资产所产生的股东现金流的现值。通俗地说,内含价值是在没有考虑公司未来新业务销售能力的情况下现有公司的价值,可视为寿险公司进行清算转让时的价值。内含价值是对一个寿险公司的经济价值的估计,不包括未来新业务产生的价值,直接反映寿险公司当前的经营成果。它由有效业务的价值和调整后净价值两部分构成,反映在某个评估时点之前己经生效的业务的价值。调整后净值一般是指资产市值(可包括所有不良资产)扣除负债后的数额; 而有效业务的价值则是反映了资本成本后,目前业务未来可作分配的折现现金流量。
根据我国定义,内含价值的构成如下:
内含价值=调整净资产+有效业务价值
调整净资产=自由盈余+要求资本
有效业务价值=有效保单未来产生的股东现金流现值-持有要求资本的成本
8. 明示保证
【答案】明示保证是指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成为合同条款的保证。明示保证以文字的规定为依据,是保证的重要形式。明示保证又可分为认定事项保证和约定事项保证。认定事项保证又叫确认保证,该类保证事项涉及过去与现在,它是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约定事项保证又称为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对未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其保证的事项涉及现在和将来。
二、简答题
9. 简述保险经营的特征与原则。
【答案】(1)保险经营的特征
保险业以特定风险为经营对象,是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进行补偿或给付的特殊行业。保险经营具有其独特的经营思想和经营行为。
①保险经营思想的特征
现代保险经营思想是把保险作为一种商品来经营的思想,即按照商品经营的客观经济规律来经营保险商品。我国保险经营思想的基本特征表现如下:
a. 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保险市场的需求来安排保险经营活动
商业保险企业的经营离不开保险市场。如果保险企业的经营都能按照市场需求和客户需要来优化保险资源配置、安排组织保险经营活动,就能利用企业自身的防灾防损技术优势和经营特长,引导和指导社会消费,实现保险商品供求的结合和平衡,真正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动器”作用。
b. 以竞争为手段,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竞争是保险企业之间的实力较量,是保险企业在人才、技术、商品质量、商品价格、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对外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比较和竞赛。保险经营者必须要研究制定正确的竞争战略和策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立本企业的经营特色,这样才能在与国内外保险企业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c. 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处理好保险企业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经营中的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经济效益,保险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围绕着经济效益这个中心来开展的。同时保险经营者还必须兼顾保险的社会效益。所谓保险企业的社会效益,就是要求保险企业按照分散风险、平均负担的原则,补偿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的正常。
d. 以法律为准绳,规范保险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
保险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规定,即保险企业在其经营的各个环节(展业、承保、防灾、理赔)中,应当遵守我国《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规则。
②保险经营行为的特征
a. 保险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
保险经营的是一种社会性的经济损失补偿和给付活动,它以特定风险的存在为前提,以集合尽可能多的单位和个人风险为条件,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以经济补偿和给付为基本功能。因此,保险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
b. 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
保险企业的经营资产主要来自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企业所缴纳的保险费和保险储金,具体表现为从保险费中所提取的各种准备金。可见相当部分是来源于保险人所收取的保险费,而这些保险费正是保险企业对被保险人未来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负债。
c. 保险经营成本和利润计算具有特殊性
保险经营成本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保险价格的合理度不如其他商品的高,保险成本与保险价格的关系也不如其他商品密切。此外,保险企业的利润是从当年保费收入中减去当年的赔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