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科技学院国际贸易实务(同等学力加试)之国际贸易实务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DDP
【答案】DDP
的全文是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采用DDP 术语时,买卖双方的义务与运输方式可概括如下:
(1)货物交付方面,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进口国(地区)境内的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完成交货。
(2)风险转移方面,卖方在进口国内的交货地点完成交货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3)通关手续的办理方面,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主要费用的划分方面,卖方承担在进口国内的指定地点完成交货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买方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适用的运输方式方面,DDP 术语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
2. 违反担保
【答案】违反担保
3. 承兑交单
【答案】
承兑交单简称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
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4. 出口盈亏率
【答案】出口盈亏率是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它是衡量出口盈亏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5. 推定全损
【答案】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由此可见,判断货物的推定全损有两个标准:一是实际全损不可避免;二是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各种费用之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中次要的、从属于合同的条款。
6. 信托收据
【答案】信托收据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委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或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银行。
7. 舱面提单
【答案】舱面提单是指承运货物装在船舶甲板上所签发的提单,故又称为甲板货提单。由于货物装在甲板上风险较大,故托运人一般都向保险公司加保甲板险。
8. 备运提单
【答案】备运提单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已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在签发备运提单的情况下,发货人可在货物装船后凭以调换已装船提单,也可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备运提单上批注货物已装上某具名船舶及装船日期,并签署后使之成为已装船提单。
二、简答题
9. 商务谈判有哪些步骤?
【答案】商务谈判的步骤是:
(1)申明价值
在谈判开始时,谈判双方应充分沟通各自的利益需要。此阶段的关键步骤是弄清对方的真正需求,与此同时,也要酌情申明自身的利益所在。这样做,有利于达成共识和促进成交。
(2)创造价值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双方彼此沟通,申明了各自的利益所在,并了解对方的实际需要,但以此达成的协议,并不一定对双方都是利益最大化,也可能不是最佳方案。因此,双方还需要想方设法去寻求更佳的方案,满足谈判各方最大的利益需要。这一步骤就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创造价值这一关键环节,往往是商务谈判最容易忽略的步骤。许多谈判者不能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去充分创造、比较与衡量最佳的解决方案。因此,也就使得谈判者往往总觉得谈判结果不尽如人意,或者仍留下一点遗憾。
(3)克服障碍
这往往是谈判的攻坚环节。谈判久拖不决的障碍一般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谈判双方存在利益冲突;另一个是谈判者自身在决策程序上存在障碍。前一种障碍需要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客观的原则来协调利益;后一种障碍则需要谈判一方主动去帮助对方做出适当决策。
上述商务谈判的步骤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通常在谈判的不同阶段都要重复这三个步骤。只要谈判双方都牢记这一谈判步骤,并有效地遵循适当的方法,就能使谈判的结果达到双赢,并使双方利益都得到最大化。
10.采用包销方式出口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根据以往的经验,为了扩大出口而采用独家经销方式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慎重选择包销商
经验证明,如果包销商选择得当,他可以利用自己熟悉所在国或地区的消费习惯,以及政府条令、法规等方面的便利,及时为供货商提供必要的信息,如市场供需情况、消费者对产品的反应等,以帮助其改进产品,做到适销对路,并且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然而,如果包销商选择不当,其经营能力较弱,或者信誉不佳,则会使供货人陷入困境。
(2)订好独家经销协议
独家经销协议是确定供货人和包销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协议规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务的成败。在协议中应合理确定包销的商品种类,因为并非所有的商品都适合采用包销方式。一些市场潜力较大,出口方货源又有限的畅销商品,就不宜采用包销方式,以免捆住自己的手脚。对于包销商品的数量或金额,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定,不要过高或过低。过高,完不成定额,会产生纠纷;过低,则达不到扩大出口的目的。另外,还应妥善地规定包销的区域和期限。一开始,区域不宜过大,期限不宜过长。
11.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繁简不一,也并无统一的格式和规定,但归纳起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与范围
不可抗力事件有其特定的解释,并不是任何一种意外事件都可随意称作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较广,它包括自然力量引起的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和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暴动、骚乱、政府颁布禁令、封锁禁运和调整政策制度等。关于
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与范围,交易双方商定合同时应达成共识,并具体写明,以免事后引起争议。
(2)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与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影响合同履行,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的通知期限和通知方式,将事件情况如实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如有异议也应及时提出。此外,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还应按约定办法出具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在国外,这种证明文件一般由当地的商会或法定公证机构出具。在我国,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
(3)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原则与办法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应按约定的处理原则和办法及时进行处理。其中,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延期履行合同。究竟如何处理,应视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由双方当事人酌情依约处理。
12.从法律角度说明合同数量条款的重要性。
【答案】从法律角度看,合同数量条款的重要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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