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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保险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疾病保险

【答案】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这些疾病一经确诊,必然会产生大范围的医疗费用支出。因此,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疾病保险的基本特点有:①个人可以任意选择投保疾病保险,作为一种独立的险种,它不必附加于其他某个险种之上。②疾病保险条款一般都规定了一个等待期或观察期,等待期或观察期一般为180天(不同的国家规定可能不同),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或观察期内因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及收入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观察期结束后保险单才正式生效。③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切实的疾病保障,且程度较高。④保险期限较长。疾病保险一般都能使被保险人“一次投保,终身受益”。保费交付方式灵活多样,且通常设有宽限期条款。

2. 费用保险

【答案】费用保险是指承保因无法预测的异常支出而造成的财产和收入上的损失。这种未来费用仅限于临时生活费、残余整理费等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间接费用。如果说收入保险和财产保险是承保死亡、火灾、交通事故等危险发生时的经济损失,那么,费用保险则是承保未来费用支出的经济损失,即以危险事故发生时为准,承担事后的费用。

3. 延期年金

【答案】延期年金是指在合同成立后,经过一定时期或达到一定年龄后才开始给付的年金。

4. 目标市场策略

【答案】目标市场策略是指选择适当的保险消费者作为保险企业的目标市场。换言之,保险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最具吸引力的细分市场作为自己为之服务的目标市场,以自己有限的能力来满足市场上特定保险消费者的需要。其中,目标市场是指保险企业经过市场细分后所要服务的一群保险消费者。

5. 意外伤害保险

【答案】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或残疾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在此概念中,对意外伤害有三重规定:第一,必须有可观的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且事故的原因是意外的、外来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即为被保险人非本意的、人身以外的、不可预见的、

突发性的被保险人身体以外的原因导致的事故的发生。第二,被保险人必须有可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第三,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的结果之间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遭受伤害以致死亡或残疾的近因。而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是意外事故的结果。

6.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

【答案】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是指一个保险市场上有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由进出市场。在自由竞争模式下,保险市场处于不受仟何阻碍和十扰的状态中,同时由于大量保险人的存在,且每个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所占份额的比例都很小,因而任何一个保险人都不能够单独左右市场价格,而由保险市场自发地调节保险商品价格。在这种市场模式下,保险资本可以自由流动,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国家保险管理机构对保险企业的管理相对宽松,保险行业公会在市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般认为完全竞争是一种理想的保险市场模式,它能最充分、最适度、最有效地利用保险资源。因而,保险业发展较早的西方发达国家多为这一类型。但是,自由竞争发展的结果,必然导致垄断。自垄断资本主义以后,完全竞争已无现实性。现实保险市场中存在的竞争往往是一种不完全的竞争(寡头垄断和垄断竟争)。

7.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答案】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也称团体高额医疗保险。由于大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团体医疗费用保险)对于药品、器材、假肢、假牙、血或血浆、诊断服务、预防性药物、门诊治疗、护理及其他很多费用均不予承保,而且,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团体医疗保险)对于各种医疗费用也有许多限制(包括时间以及金额的限制),这使得团体补充医疗保险这种以排除基本医疗保险中的诸多限制为主要目的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开始出现。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通常由团体或雇主与保险人共同协商医疗费用的限额。不过,保险人为了规避医疗费用过高的风险,在团体医疗保险合同中,还常常附加有免赔额条款及共同保险条款。

8. 再保险监管

【答案】再保险监管是指监管机构对再保险人的监管。再保险人的存在有助于保险市场的稳定,然而,为了取得并维持这种稳定,再保险主体必须有能力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当再保险人在全球运营时,其业务必须考虑风险的位置、业务类型或实行不同法律制度国家的监管差别。当前,从世界范围看,一些国家的再保险人直接受到充分或部分的监管,而其他一些国家则依靠评级机构对再保险人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一些监管机构对在本国承保再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人实行登记制度,而另一些监管机构则只对本国再保险人承保的业务进行评估,有的监管机构要求再保险人公告担保品,还有些国家对同时充当直接保险人的再保险人进行直接监管。

二、简答题

9. 简述偿付能力的含义及其影响因素。

【答案】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用全部资产能够支付其所有到期的债务和未来责任的能力,它是保险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的综合反映。

影响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定价风险因素

定价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标的风险的不确定性,对于保险事故频率和严重程度难以准确地预期,从而使保险商品的净收益额不确定的可能性,进而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造成影响。

(2)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因素

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包括由各类因素所导致的资产与负债不匹配,即在一定时期内资产与负债的现金流在数量上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将导致保单偿付发生困难,影响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利率因素和投资因素。

利率波动是影响资产负债匹配进而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利率也是决定产品定价和投资收益的重要因素。利率波动增大了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对未来经营不确定性,并影响资产总值和投资收益。在资产方面,利率决定着收益水平,也决定着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大小,当利率下调时,寿险公司投资收益下降,产生利差损,从而增加了偿付能力风险; 当利率上调时,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但资产会因此而贬值,因此,利率对偿付能力的影响是复杂的。

投资风险因素是影响资产负债匹配进而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另一个重要因素。保险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的投资需求,不断开发出具有投资职能的保险商品,由于保险企业投资职能的加强以及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在为保险企业创造较高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大的投资风险。

(3)退保风险因素

保险合同中退保选择条款,使得保险企业承担了因可能发生大量退保而引发的偿付能力风险。影响退保率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经济环境因素,在利率升高、经济不景气或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时会诱发投保人退保,变现资金以急用,或购买其他金融产品。其他影响退保率的因素包括内部管理因素等。

(4)巨灾风险因素

巨灾风险,是指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巨灾风险作为一种极为特殊的风险,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0.保险人应从哪些方面控制保险责任?

【答案】控制保险责任就是保险人在承保时,依据自身的承保能力进行承保控制,并尽量防止与避免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保险人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保险责任:

(1)控制逆选择

逆选择是指那些有较大风险的投保人试图以平均的保险费率购买保险。逆选择意味着投保人没有按照应支付的公平费率去转移自己的风险损失。这样一来,某个更容易遭受损失的投保人购买了保险而无需支付超过平均费率的保险费,保险人就成了逆选择的牺牲品。因此,保险人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