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大学西方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法规
【答案】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才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2. 选区
【答案】选区是由法律规定选举代表或议员时划分的基本单位。选区通常分为大选区和小选区两种,大选区指每一选区选出2名以上代表,小选区指每一选区选出1名代表。中国选举法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和工作单位划分,选区大小按每一选区选出1~3名代表划分。
3. 单位体制
【答案】单位体制是中国在革命后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诞生出来的一种社会调控体系设立的组织形式。单位可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是行政单位的附属物。无论是社会学上还是经济学上看,市场经济对单位体制冲击都是巨大的。市场经济中的单位体制有如下特点:①单位组织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②单位组织的政治特征不变;③控制单位的基本手段不变。
二、简答题
4. 我国特别行政区有哪些不同于其他行政区域的高度自治权?
【答案】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除了有关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有关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并且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法律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1)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依法自行管理的事
务;
(2)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和政府机构由当地人组成;
(3)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在不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废除和修改法律;
(4)特别行政区享有司法终审权;
(5)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6)特别行政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联系,签订双边和多边经济、文化、科技等协定,参加各种民间国际组织,自行签发出入本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
5. 什么是宪法?宪法的渊源有哪些?
【答案】(1)宪法的概念:
关于宪法的概念,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学派的宪法学家对它进行了不同的定义。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定义:
①从宪法所包含的内容、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和公民权利义务的角度来界定宪法。
②从宪法的法律形式和特点来界定宪法。
③从宪法的阶级属性和阶级本质来定义宪法
综合起来,宪法不是普通的法律,而是纲领性的国家大法;不是一般的部门法,而是规定国家组织、政府制度及其指导原则,并集中反映社会发展和民众要求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渊源。
指宪法规范的形式载体和决定宪法规范内容的依据。一般分为宪法的形式渊源和实质渊源两个方面。宪法的形式渊源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的实质渊源是指决定形式宪法的形式和内容的宪法原则。包括以下渊源:
①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宪法典是我国的宪法的主要渊源,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四部宪法。
②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关调整宪法内部关系内容的法律。在成文宪法国家是调整宪法关系内容的法律;在不成文宪法国家的效力等同于宪法。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其中的宪法相关法类似于此处所指的“宪法性法律”,但我国奉行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所以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
③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利运用的,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接受的而实际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宪法惯例的作用基础,或者约束力主要是政治道德。是我国的宪法渊源。
④宪法判例是指法院在宪法争议案中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决。我国法院系统内部不存在遵循先例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判例不能成为下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而形成判例,因此,宪法判例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
⑤国际惯例是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某一件事项中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通常情况下,我国是将国际条约中所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立法而予以适用,但国际法约的适用仍属于法律适用的范畴,因此,国际条约并不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
6. 请从价值分配的角度简要解释政治的基本含义。
【答案】从分配的角度解释政治的代表人物是美国政治学家大卫*伊斯顿,他指出,政治是“为社会做出和执行权威性(或有约束力的)决策行为或相互交往”。对于伊斯顿的政治的含义的确定,包括三层意思:
(1)认为政治活动的基本对象是社会加值物,包括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
(2)认为政治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是分配社会价值物的决策活动。
(3)认为这种分配是权威性即合法强制性的分配。
伊斯顿对于政治含义的确定,指出了政治生活的内容和基本方式,同时,指明了政治与非政治活动的重要区别之一是权威性的存在,因此,有特定的合理因素。但是,这一定义存在的缺陷在于,它没有揭示社会需要权威性分配价值的深层动因。同时,它把政治活动仅仅限定于分配既有社会价值,而忽视了创造了更多的社会价值同样是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把整治活动仅仅限于决策,而忽视了在决策之外,政治活动还包含着政治斗争、统治、规则、参与等活动。
7. 如何处理好“党政关系”?其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有哪些?
【答案】(1)处理好“党政关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①准确把握党政各自的制度规范。
我们党和国家从村以上就设置了村支书和村主任,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再往上我就不列举了。在地方,有些领导干部认为,书记就是一把手,行政官员就是二把手。这种认识正是现行党政之间存在的问题症结所在。这种观点错误的原因是没有把握好我们国家目前党与政各自的制度规范是什么。如果我们认真分析,党和政在制度规范方面是有很大差异的。在党内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全党服从中央。”这个原则是要把握好的。而在政府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的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实行的是协助主要领导同志分工负责制。
②认真做好各自职权范畴内的工作。
又回到了开头所说的话:“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政要理政、为民执政”。党政各自做好本职工作,地方的事业就能够发展起来。如果党委直接插手行政事务过多,或者行政插手党委的事务过多,都会影响到党政之间的关系。
③党既要把握方向又要保驾护航。
把握方向是指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要由党政一把手带领班子研究制定并以党的一把手为主,执行这一大政方针则是以行政一把手为主,分战线加以落实。党的监督与保驾护航同等重要,如果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缺少必要的监督就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如果只监督不保驾护航,就会影响到行政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样也会影响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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