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财经大学035102法律(法学)知识产权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独占许可与排他许可
【答案】(1)概念
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拥有独占的权利,许可方自己不能在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技术,也不得把该技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专利的所有权仍属于许可方。这种许可方式不轻易被采用,它对专利权人限制太多。
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被许可力一在合同有效期间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许可力-不得把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第廿方使用,但许可方自己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
(2)二者的联系
①独占许可与排他许可是专利所有权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专利的两种方式,被许可人获得对该专利的使用权,而专利的所有权仍属于专利权人。
②独占许可与排他许可情形下,专利权人都不可以将该技术再许可第三人使用。
(3)二者的区别
①在独占许可中,专利权人不仅不能把该专利许可第三人使用,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使用; 排他许可中,专利权人自己有权继续使用该专利。
②独占许可对专利权人限制较多,一般不轻易被使用。排他许可充分发挥了专利的使用权能,实践中应用更广
2. 录像制品
【答案】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与录像制品复制品是小同的。录像制品复制品是指将人录制好的录像制品进行翻录复制得到的产品。录像制品也不同于录像作品,录像作品实际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作者对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不是录像制作者权。
3. 全面覆盖原则
【答案】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判断专利侵权时,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说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就成立。这是法院判定专利侵权的基本方法,被称为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或者全面覆盖原则,这种侵权行为也是最简单的专利仿制,或称为相同侵权。
4. 进口权
【答案】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进口或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由该专利技术构成的产品或进口包含该专利技术的产品或进口由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的权利。进口权是我国《专利法》1992年修改后增加的,赋予专利权人以进口权,强化了对专利权的保护,符合国际惯例,并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国际交流。
5. 软件开发者
【答案】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因此,要成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所称软件开发者,除了实际上对软件开发进行组织或者直接进行开发外,更重要的是对软件承担责任,即承担开发成功或者失败的风险。
6. 知识产权与无形财产权
【答案】(1)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无形财产权可以包括以下三类:
①创造性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②经营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等。
③经营性资信权,包括特许经营权、信用权、商誉权等。
(2)二者的关系
在精神领域的民事权利范畴里,可以说无形财产权(或称无体财产权)是与知识产权相当的另一称谓,二者具有同等的内涵,但外延却明显不同,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二、简答题
7. 简述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程序。
【答案】(1)司法认定方式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两种方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①主动认定,是指商标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对某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的认定,这种认定,又称为事前认定。
②被动认定,是指在发生商标权益纠纷之后,应申请人的请求,商标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对其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依法作出的认定,这种认定,又称为事后认定或个案认定。
法院只采用被动认定方式。目前,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是个案、被动认定方式。根据个案来认定驰名商标,这种认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利于解决已经发生的权利纠纷,当事人能够及时得到法律的救济。主动认定是行政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主要方式,有利于申请人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但主动认定不符合国际惯例。
(2)司法认定程序
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当事人的申请和个案的情况,也可以对本案中的商标是否驰名依法进行认定。为防止驰名商标认定被异化,针对该类案件的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专门通知。根据2009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需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经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小再受理此类案件。
①人民法院有权认定驰名商标。
这种规定打破了只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才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格局,符合国际惯例,而且有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商标是否驰名,属于人民法院根据其职权需要对案件进行查明的事实问题。
②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采取被动和个案认定的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的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本案中的商标是台驰名进行认定。这种认定属于被动和个案认定。
③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
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按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对各项要素进行逐一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
④对驰名商标是否要重新审查和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7条,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前,曾被人民法院或者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驰名的商标,被告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定。被告提出异议的,原告仍应当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审查。这样规定,就简化了一部分认定程序,避免了重复劳动。同时也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对提高办案效率也很有利。
8. 著作权主体的推定原则是什么?
【答案】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就是作者,有权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署真名、假名等。这就是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形式标准,同时也是关于作者地位的推定制度。
(1)作者的认定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在法学理论上,创作作品的行为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就应依法成为作者,享有著作权。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却不是作者。前面所指的“事实”,是指作品的原件或者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