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软件开发者
【答案】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因此,要成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所称软件开发者,除了实际上对软件开发进行组织或者直接进行开发外,更重要的是对软件承担责任,即承担开发成功或者失败的风险。
2. 网络传播权
【答案】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该项权利是《著作权法》修订所增列的一项重要的著作财产权。为了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它的通过,标志着我国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制体系化的实现。
3. 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
【答案】(1)概念
①先申请原则,是指对于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所以,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在同一天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②先发明原则,是指当有多个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先完成发明的人。先发明原则是专利法上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一个具体方面。
(2)联系
先申请原则与先发明原则都是为了解决同一发明上存在两个以上申请人时的专利权确定问题,都有其利弊,没有孰优孰劣的问题。
(3)区别
①新颖性判定标准不同。在判定该技术是否处于公开状态时,采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一般都适用申请日或申请时为公开的时间。而采用先发明原则的国家当然用发明日来确定公开的时间。发明日的确定非常复杂,不但要考虑发明人的构思完成日,还要考虑实施日以及发明人在这个期间付诸实施的积极程度,不能只片面地考虑其中某一个方面。
②专利权属认定不同。先发明原则判定权属的核心是认定谁最先形成构思或完成发明。适用先申请原则则主要查明谁最先提出申请。
③适用先发明原则国家的发明者们一般要提供发明创造的原始记录才能证明自己是先发明的
那一个。在适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上述证据往往不能用来确认专利权属。相反,专利局的申请登记薄或申请人的邮寄证明等则是主要的认定依据。
4. 版权独立性原则
【答案】(1)享有国民待遇的作者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 在符合公约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该作者的权利受到保护的水平、司法救济方式等等,均完全适用提供保护的那个成员国的法律。这就体现了版权独立性原则。
(2)作者在公约成员国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公约成员国中,有些国家的版权法可能要求其国民的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受保护。其他国家不能因其本国要求履行手续而专门要求他们也履行手续。
②一位作者居住地及作品首次出版地都在某一成员国的作品,在该国以某种方式利用不构成侵权,在另一成员国以同样方式利用却构成侵权,那么后一国如遇这种利用版权的活动,不能因其在作品来源国不视为侵权而拒绝受理有关的诉讼。
③不能因作品来源国的保护水平低,而其他成员国就只给有关作者以低水平的保护。
5. 专利强制许可
【答案】专利强制许可是由一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未经专利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也称“非自愿许可”。申请强制许可的条件有:
①专利权人不履行实施义务的强制许可:
②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下的强制许可;
③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
④反垄断的强制许可;
⑤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6. 防御商标
【答案】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把自己的商标同时注册在其他非同种或非类似的商品上的商标。如“海尔”商标可以在家用电器之外的其他商品,甚至所有类别商品上进行注册,以阻止他人的注册和使用。防御商标的注册可以保护知名商标,不必担心因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不必担心他人申请注册在先,可以追究他人在指定商品上使用该防御商标的侵权责任,延伸注册商标的权利。
二、简答题
7. 简述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条件。
【答案】根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
(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
(4)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即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5)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该名称经注册登记后即为该植物新品种的通用名称。
(6)不危害公共利益、生态环境。
8. 试述《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
【答案】《伯尔尼公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1款规定,根据本公约得到保护的作品的作者,在除作品起源国之外的本联盟各成员国,就其作品享受各该国法律现在给子或今后将给子其国民的权利,以及本公约特别授子的权利。
(2)自动保护原则
《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款规定,受保护作品的作者享受和行使根据国民待遇而获得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公约允许各成员国做出一项保留,即“固定要求”:各缔约国法律有权规定仅保护表现于一定物质形式上的文学艺术作品。
(3)版权独立原则
《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款规定:“享受和行使这类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管作品起源国是否存在有关保护的规定。因此,除本公约条款外,只有向之提出保护要求的国家的法律方得规定保护范围及向作者提供的保护其权利的补救方法。”
《伯尔尼公约》的这项规定,实际包含了两层含义:
①作品在缔约国所享受的保护,不依赖于其在起源国所受到的保护;
②作品在缔约国的保护,完全依照该缔约国的法律。
9. 复制指以“复印、拓印等力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网络环境中的“临时复制”是不是“复制”?
【答案】(1)临时复制的含义
临时复制(又称暂时复制),是指一项作品从计算机外部首先进入该计算机随机储存器,并停留于此,最终因为计算机关机、重启、后续信息挤兑等原因消失于随机储存器的过程。目前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