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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保险学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标的

【答案】保险标的是指保险人对其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类危险载体。保险标的根据与人身是否相关可以分为与人身无关的标的物和人身标的物两类。

(1)对于与人身无关的标的物,保险标的是标的物的经济价值,被保险人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这类标的物可以是有形的,如房屋、车辆等; 也可以是无形的,如信用、责任、债权等。

(2)对于人身标的物,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机能。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就保险对象而言,非人身标的物和人身标的物的区别有:①人的生命和身体机能,不能像非人身标的物那样进行准确的估价,因此人身标的物的保险金额没有具体的标准; ②人一旦死亡或身体机能发生永久性伤残、衰老,无法恢复,而非人身标的物的损失一般可以得到复原; ③人的生命和身体机能是不能转让和出卖的,而多数非人身标的物可以转让和出卖。

2. 未赚保费

【答案】未赚保费亦称未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的入账保费中应该用于支付下一年度发生的赔款的费用。这是因为保单年度和会计年度并不完全一致,在会计年度终了时,有些保单有效期尚未结束。因此,未赚保费就是入账保费中与保险责任尚未终止的那部分业务相对应的保险费。实质上,从入账保费中核取未赚保费,就是提存未到期准备金。寿险、储金性非寿险一般不使用未赚保费的概念。

3. 保证保险

【答案】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保证保险有三个当事人:保证人即保险人,权利方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义务方即被保证人。在保证保险中,当所保证的事件发生,权利人遭受损失,但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保险人才会代为赔偿。被保证人对保险人(保证人)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补偿,均有返还给保险人的义务。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①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遭受的损失。②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挪用款项等行为而使雇主受到的经济损失。忠诚保证保险按照雇主的要求可以投保其所有雇员,也可投保其指定的某些雇员。

4. 保险利益

【答案】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法律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重要原则之一。按照这个原则,财产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人身保险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坚持保险利益原则可以防止把保险变为赌博,也可以防止道德危险。

5. 续保

【答案】续保是在原有的保险合同即将期满时,投保人在原有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对原合同条件稍加修改而继续签约承保的行为。

续保是以特定合同和特定的被保险人为对象的。保险人在续保时应注意的问题有:①及时对保险标的进行再次审核,以避免保险期间中断; ②如果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有增加或减少时,应对保险费率做出相应调整; ③保险人应根据上一年的经营状况,对承保条件与费率进行适当调整; ④保险人应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随着生活费用指数的变化而调整保险金额。

6. 再保险

【答案】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在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 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保接受人、分入公司。

和直接保险转嫁风险一样,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也要支付一定保费,这种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 同时,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分出公司需要向分入公司收取一部分费用加以补偿,这种由分入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或分保手续费。如果分保接受人又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动称为转分保或再保险,双方分别称为转分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7. 保险企业利润

【答案】利润是反映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性指标,也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尺度。保险企业利润分为非寿险业务的利润和寿险业务利润两部分。

(1)非寿险业务的利润

非寿险业务的利润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业务成果(也称承保成果、承保利润、业务成绩等),另一部分是投资收入。这两部分成果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称为利润构成。其公式是:

非寿险业务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利润=保费收入+转回责任准备金-提存责任准备金-赔款支出-

费用支出+投资及利息收益=已赚保费-赔款支出-费用支出+投资及利息收益。

(2)寿险业务的利润

寿险业务的利润来源于:①死差益,即预定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 ②利差益,即由于实际利率与预定利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 ③费差益,即由于实际费率与预定费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

寿险业务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G ——利润; V 0——年初责任准备金; K ——年初责任准备金; P ’——毛保费收入; I ——

利息、投资收入; S ——保险金给付; E ——费用支出; V 1——年末责任准备金。

8.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答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团体保险最早的形式之一,它是指当被保险人(团体员工)遭遇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常常与团体短期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等一起附加于团体人寿保险合同之中,当被保险人在残疾医疗期间丧失收入所得,其应交付的部分保险费可以由附加的意外伤害保障的给付来提供。

二、简答题

9. 请客观评价和分析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现状?

【答案】银行保险,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合作,由银行代为推销保险的一种方式,是银行通过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的兼职代理活动。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在长期以来的发展中虽然取得了量上面的突破,然而在质的方面一直以来存在着诸多不足。目前为止,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有:①协议模式,即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协议建立合作关系。②收购,即银行对保险公司的收购,也可以为资金雄厚的保险公司对银行进行收购。③成立合资公司,即双方出资成立新的企业经营银行保险业务。我国的银行保险还大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即协议模式,仅将其作为一种销售渠道进行管理,而在这种模式下必然会有许多问题。

从银行和保险公司两个方面来看,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有:

(1)银行方面

①银行规模是银行保险发展的重用因素。银行拥有众多且分布广泛的分支机构,为保险公司利用现有的设施资源销售提供了硬件保障,也有利于客户更力便地购买保险产品。

②公众对银行的信任度也会影响到银行保险的发展。

(2)保险公司方面

在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有利因素主要体现在保险新业务增长上。对于拥有强大代理人队伍的保险公司而言,市场增长使银行保险成为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第二大销售渠道。这样也会导致保险公司积极寻求与银行合作,促使银行保险蓬勃发展。

同时,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的制约因素:

(1)在法律制度方面。目前,依据中国金融业相关法规的规定,我国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