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一直以来是商标国际保护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大量驰名商标虽未经注册,但同样承载着经营者的商誉,同样会被仿冒并受到侵害,因而如何对未注册驰名商标进行法律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美国是全球跨国公司占有量最多的国家,因而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相对较完善。本文对中国和美国在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方面进行对比探讨,以期从比较中有选择性的加以借鉴,更好的为入世后顺应WTO要求下的中国的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提供建议和设想。首先,简要介绍了未注册驰名商标的内涵及其国际保护标准的形成,着重说明商标权的客体本质上是商标所承载的商誉,这是理解未注册驰名商标应受保护的前提;继而,比较中美在商标权产生原则上存在的差异,这种差异导致法律适用,司法实践等多方面的不同。同时,对中美两国在认定未驰名注册商标的主体与标准上的差异进行分析;然后介绍中美两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理论发展及保护现状,重点介绍了美国著名的淡化理论和反淡化的立法和司法活动;最后,对我国在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方面的完善进行思考和探讨。本文借助中美比较的视角,在分析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美国的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进行有选择的借鉴,以期对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研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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