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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大学法学院636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之《刑法学》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论述题

1. 论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及适用原则。

【答案】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

(1)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

①必须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前提。

②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内。

③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和方法决定并罚后应当执行的刑罚。

(2)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

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后,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原则。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是数罪并罚制度的核心,它一方面体现着一国刑法所奉行的刑事政策的性质和特征,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制约着该国数罪并罚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其适用效果。主要可归纳为四种:

①并科原则,也称相加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处罚原则。该原则强调刑罚的威}h}功能,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报应主义刑罚思想的产物。该原则客观上看似公正,但事实上对被告人过于严苛,而且实际弊端甚多。

②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之刑吸收轻罪之刑的合并处罚原则。即由最重宣告刑吸收其他较轻的宣告刑,仅以已宣告的最重刑罚作为执行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因被吸收而不再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吸收原则对于死刑、无期徒刑等刑种较为适宜,且适用便利,但若普遍采用,在适用于其他刑种时则弊端较大:一是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二是可能导致刑罚的威慑功能丧失。

③限制加重原则,又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者己经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原则。采用该原则的具体限制加重方法主要有两种类型:

a. 数罪中最重犯罪的法定刑为基础,加重一定的比例的刑罚,并以加重后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

b. 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以数罪中被宣告的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

加重处罚,同时规定应执行的刑罚不能超过最高限度。

④折中原则,又称混合原则,即根据不同情况以某一并罚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一般是根据法定的刑罚性质及特点,兼采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将其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或刑罚结构的数罪并罚原则。

我国刑罚的数罪并罚原则,具有以下特点:全面兼采各种数罪并罚原则,但限制加重原则的适用居于主导地位,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处于辅助地位。而且,所采用的各种原则均无普遍适用性,每一原则仅适用于特定的刑不中。

2. 试述间谍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案】(1)间谍罪的概念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间谍罪的特征

①侵犯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如下三方面的间谍行为:

a. 参加间谍组织。间谍组织,是指境外或渗透于我国境内的专门进行窃取、刺探我国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进行其他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参加间谍组织,是指加入间谍组织,成为其内部成员。

b.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接受间谍任务,包括窃取、刺探国家秘密或情报的任务,也包括接受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任务。

c.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即以各种手段为敌人指引轰击我方目标的活动,轰击是否得逞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具备上述三种间谍的行为之一的,即成立间谍罪。

③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④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间谍组织而有意参加,明知是间谍任务而有意接受,明知对方是敌人而向其指示轰击目标,追求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发生。

3. 刑罚裁量的情节包含哪些内容?

【答案】刑罚裁量的情节,简称量刑情节,是指审判机关在对犯罪人决定刑罚适用和刑罚轻重时必须考虑的各种情节。量刑情节最基本、最主要的分类应当是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刑罚裁量的情节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裁量刑罚的情节

法定裁量刑罚的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在裁量刑罚时审判机关应当考虑的情节。法定裁量刑罚的情节在刑法中具体表现为硬性裁量刑罚的情节和弹性裁量刑罚的情节两种。

①硬性裁量刑罚的情节

硬性裁量刑罚的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在裁量刑罚时审判机关必须考虑的情节。这种硬性表现在刑法条文中使用的是“应当”如何裁量刑罚的表述方式。

②弹性裁量刑罚的情节

弹性裁量刑罚的情节,是指在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供审判机关在裁量刑罚时选择适用的情节。这种弹性表现在刑法条文中使用的是“可以”如何裁量刑罚的表述方式。

(2)酌定刑罚裁量的情节

酌定刑罚裁量的情节,是指刑法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斟酌考虑的情节。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酌定刑罚裁量的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犯罪的手段情节

犯罪人犯罪手段的不同直接体现着犯罪行为不同的社会危害程度,是在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

②犯罪的环境情节

犯罪的时间、地点不同,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危害程度也有所不同,在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必须考虑其实施犯罪的环境情节。

③犯罪的对象情节

犯罪人在犯罪时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反映了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是裁量刑罚时的一个重要情节。

④犯罪的结果情节

犯罪的结果情节是指当犯罪结果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时在裁量刑罚中的作用。犯罪的结果表明犯罪行为对社会关系造成的损害程度,是重要的酌定裁量刑罚的情节。

⑤犯罪的动机情节

犯罪的动机不同表现出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的不同,也是在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需要考虑的一个情节。

⑥犯罪后的态度情节

犯罪后的态度却反映了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和接受教育改造的难易程度,这是在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一个情节。

⑦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情节

犯罪人在犯罪之前的一贯表现怎样,这是在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的一个需要考虑的情节。 ⑧前科

前科是指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当有前科而又犯罪但不构成累犯或者特定再犯的情况下,前科应是酌定情节之一。因为有前科又犯罪,说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难以改造,这就决定了前科应作为从重处罚的酌定情节。

4. 实现刑事责任应当贯彻哪些原则?

【答案】刑事责任实现的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仟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当然是实现刑事责任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此外,及时性原则、不可避免原则、刑责自负原则对于刑事责任的实现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