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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722政治学基础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主要有哪些代表性观点?

【答案】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是指与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相对应的一些对于政治的看法,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治是对于一种社会价值的追求,是一种规范性的道德。

①中国儒家学说认为政治与道德是一体两面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形成了从道德到政治的内外统一逻辑。其对于政治的阐释寄托着对仁义礼智信的道德价值的追求;

②古希腊柏拉图认为,政治的本质问题在于“正义’夕,因此,他的理想国就是“正义”国,提倡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四种美德;

③亚里士多德把政治等同于“最高而最广的善”,认为它是人们相互间的一种道德性结合。

从道德和价值出发解释政治,强调了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价值取向,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生活和活动的道德衡量标准; 但它从哲学思辨出发,带有浓重的神秘色彩,不能现实地反映社会政治生活,没有深刻地揭示政治价值背后的社会本质内容。

(2)政治是对于权力的追求和运用。

①中国法家主张政治之道的主要内容应是法、术、势,即政治权力的获取、保持和运用,韩非认为政治就是用权;

②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利把道德与政治权力分离开来,认为政治是夺取权力、掌握权力的必要方法的总和,政治的目的是获取并保持权力,政治的手段是玩弄权术;

③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政治意指力求分享权力或力求影响权力的分配。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提出,政治主要指的是权力的形成和分配。

把政治归结为权力或以权力为中心的活动,涉及了政治的核心内容,但忽视了政治生活中确实存在着特定的价值和道德,没有正确解释政治生活的社会目的和追求。同时,它仅从权力的意义上解释政治,没有指明权力背后的实际动因,对政治本质的把握是不全面的。

(3)政治是公众事务的管理活动。

①孙中山先生曾以公众管理来界定政治;

②我国政治学家吴恩裕指出,政治乃是用公共的强制力对于众人之事的治理;

③美国政治学家G. 庞顿和P. 吉尔认为,政治是与社会事务的治理以及个人和群体对这种治理所具有的控制力的相关的制度安排。

这种观点认为政治是对公众事务的管理,把握了政治的公众性和管理性特征。但是,这一政治观并没有深刻说明政治的公众性的本质含义,同时,忽视了政治的统治性。

(4)政治是对于社会价值物的权威性分配的决策活动。

这一定义由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提出,在当今西方社会得到广泛认同和引用。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D. 拉斯韦尔把政治定义为“什么人,在什么时候,怎样获得了”尊重、收入、安全等社会价值,对政治分配社会价值的阐述和确定更加明确。

这种政治观指出了政治活动的基本对象是社会价值物,政治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是分配社会价值物的决策活动; 这种分配是权威性即合法强制性的分配。但没有揭示社会价值权威性分配及其方式形成的深层动因,同时,把政治活动仅仅限定于分配性决策,亦具有片面性。

(5)政治是一种超自然、超社会力量的体现或外化。

①中国的殷周时期,就盛行着“君权神授”的思想;

②董仲舒创造了“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学说,神权政治观成为中国封建统治的合法性依据; ③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尘世的一切都是神安排的,国王是上帝的一个仆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④黑格尔声称; 政治是“绝对精神”的外化,“国家是精神为自己所创造的世界”。

这种说法实际上不过是用“绝对精神,,代替了上帝,把政治的本质归结为一种超社会、超自然的力量。这种政治观具有客观唯心主义性质。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当代政治学家认为,政治是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过程; 政治是人们从事社会公共活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等等。这些政治观虽然力图从不同角度揭示政治的内涵,不同程度地触及了政治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特性,但没有深刻而全面地确定政治的含义。

2. 简述政体的划分标准和政体的主要类型。

【答案】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尤其是中央(全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政体主要体现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行使方式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形式。

(1)政体的划分标准

①古代思想家划分政体的标准:

a. 古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根据执政者人数划分政体,区分出君主政府、贵族政府和民卞政府。 b. 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标准主要是两条:根据统治者是为城邦谋利益还是为自己谋利益,把政体分为照顾城邦公共利益的正宗政体和照顾统治者利益的变态政体两类; 根据统治者人数的多寡,先把正宗政体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再对应地把变态政体分为僧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

c. 古代希腊、罗马注意研究政体问题的学者还有波利比阿、西塞罗等也提出了一些类似的标准。 ②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对政体的划分:

a.16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布丹提出以国家主权的归属即主权者的人数和行使权力的方式来区分政体;

b.17世纪的英国思想家洛克则以立法权行使者的多寡区分了民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君主政体;

c.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坞根据的是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哪些人手中以及他们对待法律的态度。

③马克思主义划分政体类型的标准:

a. 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

b.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及任期;

c. 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

根据以上前两条标准,可以历史上出现过的国家分为君主制政体和共和制政体两大类。君主制政体的基本特征,是最高国家权力事实上或在象征意义工集中于君主一人,君主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一般是世袭的; 共和制政体的基本特征,是无论象征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还是实际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都是通过某种形式的选举产生的,并且有严格的任期限制。根据第三条标准在政体的分类可以进一步从君主制和共和制中区分出许多具体的政体形式。

(2)政体的主要类型

根据马克思主义划分国家政体的标准,古往今来的国家,首先应划分为剥削阶级国家政体类型和社会主义国家政体类型。

①剥削阶级国家政体类型

a. 君主制

凡是最高权力集中于君主,其产生方法为世袭以及无任期限制的终身任职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统称为君主制。历史上,适应小同国家小同历史时期剥削阶级统治的需要,曾经派生出几种具体的君主制形式,如:

第一,贵族君主制。主要存在于封建社会早期,君主只在名义上掌握全国最高国家权力,他的权力实际上仅限于他自己的领地,而全国的最高统治权则由君主和某种形式的贵族会议共同掌握。 第二,等级君主制。其主要特征是建立了由僧侣、大封建主、普通贵族和市民代表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会议由国王自行决定召集。这种政体通常是君主为了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权力,在各个封建等级中寻求支持,建立与其他封建等级的政治联盟而形成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利于加强王权,克服封建割据状态。

第三,专制君主制。又称“绝对君主制”,其典型特征是君主独自掌握最高统治权,君主拥有绝对的、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权力,也不受任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

第四,立宪君主制。基本特征是君主拥有某些最高国家权力,但这些权力由宪法加以规定和限制,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立宪君主制有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两种形式:二元君主制的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的立宪君主政体,尤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任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因此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故称为二元君主制。如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日本; 议会君主制。议会君主制的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当代,西欧、北欧的一些国家以及口本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都是议会君主制政体。

b. 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