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传播学》考研内部冲刺密押卷
● 摘要
一、简答题
1. 信息与物质、讯息和知识的关系是什么?
【答案】(1)信息与物质的关系
宇宙是由物质、能量以及性质完全不同的信息构成的。哈佛大学欧廷格对三者的描述是:“没有物质,就于}-么东西也不存在; 没有能量,就什么事情也不发生; 没有信息,就什么东西也无意义。”假如可以把物质与能量看作是同一性质的话,那么宇宙就是由物质和信息构成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信息不像物质那样具有实物或质量。物质具有一定的形体、尺寸和重量,在保存、使用或移动时,需要一定的外力和空间,人也可以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器官明显地感觉到它的存在。信息则是抽象的,它没有形体、没有尺寸、没有重量,在保存、处理、传播时,也只需要极其微小的能量和空间。
(2)信息与讯息的关系
讯息原意为音讯、文电、文告、消息等。在传播学中,讯息是指由一系列有序性符号(语言、文字、图像等)组成的表达特定信息的符号系统。这个系统包括信息和符号两个部分。传播者通过编制有序性符号(编码)传输信息,受传者则通过译读有序性符号(译码)还原信息。哈特莱在《信息传输》一文中指出,信息是包含在消息(讯息)中的抽象量,消息是信息的载荷者; 消息是具体的,信息是抽象的。但是,在传播中,传播者传出讯息,并不意味着接受者就一定收到讯息; 接受者收到讯息,也不能保证“翻译’,、还原成传播者意欲传递的那种信息。因为,传受两者共享信息的前提,是拥有基本相同等级的符号系统和经验系统。
(3)信息与知识的关系
用传播学的观点看,信息也不同于知识。知识是一种信息,但它是人们理解了数据和信息的意思后,以高度活用的形式加以编排和提炼的系统信息; 是人类在对自然和社会运行形态与规律的认识和掌握基础上形成的信息高级形态。
从定义的形式看,信息是以“何事、何时、何地、谁”来表现的,而知识是以“怎么办、为什么”的追问方式形成的。人们在接受外界的信息后,通过意识和思维活动,把收集到的各种信息与自己原来存贮的信息联系起来,进行加工,进而形成一个认识客观世界的信息系统,这就是一个个的知识单兀,并由这些知识单兀构成关于客观世界各种事物的概念、规律、理论和科学。可见,人脑是一个接受、加工、存贮、组合并输出信息的特殊机构,知识是人脑通过思维重新组
合的系统化了的信息集合,是一种特定的压缩信息,是信息的高级形态,并非原来的一般意义上的信息。
当代社会是个信息社会、知识社会。信息川流不息,知识滚滚而来,数据、信息、知识陈旧、老化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一态势既反映了数据、信息、知识在老化过程中的小同特点,也说明了在当代社会普及大众传播学知识、向人们介绍科学的应对策略的迫切性。
2. 为什么在中国议程设置有时会失效?
【答案】这要涉及大众传播理论适用性的讨论。
(1)议程设置是一个产生于美国的理论,它的成功复制多是在实行西方民主制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一般媒体独立于政府,以企业化形式经营,这促使媒体必须关注消费者的兴趣与利益。媒体工作者会根据消费者的偏好,按照议程的发展趋势,把属于部分公众的议程放大,并引起全社会关注。媒体的这种环境监测功能的正常执行,必然会促进议程在公众中的扩散,因此,很少出现公众都关注一个显著事件但媒体却无动于衷的情况。所以议程设置看上去是媒体在发生影响,但是结合整个政治环境来看,它只是起到了一个守望和中介的功能。甚至可以把议程设置看做是一个创新的扩散过程,媒体在新议程的扩散过程中起到推动作用。因此,西方民主制度的设计中就已经暗含了大众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
(2)在我国,由于体制上还没有完全做到以法治国,有些地方人治的痕迹还比较明显,干顶媒体报道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在2003年的SARS 时期和2006年哈尔滨的黑龙江污染事件中,媒体环境监测的功能都受到影响,公众关注的事件没有得到及时报道,导致流言和恐慌。与其说是“议程设置”失效,还不如说是议程设置和一相情愿的“舆论引导”并不是一个概念。
3. 受众有哪些权利?
【答案】对于受众的权利,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了受众的不同追求,显示了不同的语义内容和适用范围。受众的权利问题,已成了受众、传播者、媒介、学术界和国家共同关心的大事。根据有关法律条款和研究,我们认为受众的权利主要有六种:
(1)选择权
这是受众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国际消费者联盟宣布的八种权利之一,即“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2)知情权
受众享有知悉有关方面真实情况的权利,受众有权要求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和通过传播媒介了解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获得的种种真实的消息情报,有权及时得知政府、行政机构等的有关公共信息和国内外每天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有意义的事件。
(3)表达权
表达权又称告知权。是指受众“有权把他所看到的关于个人生活条件、愿望、需求和痛苦的真实情况告诉别人。凡是用恐吓或惩罚迫使他保持缄默,或剥夺他利用传播渠道的机会,就是侵犯了这项权利。”
(4)反论权
反论权是指当个人或集团遭到来自大众媒介或传播者方面的攻击和对自身利益、权利的侵犯时,有权要求该媒介划出一定的版面或时间供自己作自由公开的反驳,以便人们对事情真相有‘个客观、公正的认识。
(5)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受众对大众传播媒介的运作和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察看并督促的权利,以免其产生不良后果。受众既有权监督政府的工作,亦有权监督媒介的运作。
(6)隐私权
隐私权又称免知权。它是指受众享有个人独处,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的私生活进行保密、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以及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受伤害的权利。
二、论述题
4. 试述传播效果的构成因素有哪些?
【答案】传播效果是指信息传播使受众在某些方面发生的各种变化。从层次上看,传播效果的构成应该包含五个方面的变化内容:
(1)知识
这是指在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形成的分享含义、共享信息、传承知识、评价知识的效果层次。其演进的顺序是收到信息、知道事实、了解性质、得到方法、形成知识、掌握知识、评价知识、推断新知。一代又一代人对信J 急、知识的传播、承接、创造、传播,既有助于人们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熟悉环境、扩大经验范围,也有助于人类积累知识、深化知识和创造知识。
(2)智能
智能包括智慧、智力、能力和创造力等。这里是指信息传播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理解事物,提高运用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含观察力、想象力、思考力、判断力、创造力等能力。
(3)价值
这既是指信息对受众所具有的理智的、道德的、审美的价值,所具有的健康向上的积极作用,也是指信息传播所引起的受众价值体系的变化。世界观人生观的转变,伦理道德的规范,精神上的享受和愉悦,都是受众价值体系变化的具体体现。
(4)态度
传播活动能够强化或改变人们对社会问题、政治观念的看法和态度,能够引起受众在情感上的起伏变化(喜爱、厌恶、恐惧、愤怒、胆怯等),也能够强化人们的动机,坚定人们的意志。这些态度的变化更多地表现为对固有态度的增强和发展,有时也表现为对固有态度的改变和抛弃。
(5)行为
综合运用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并通过一定的传播手段和传播技巧,传播者不仅可以改变受众的行为习惯、行为规范,还可以改变其公开行为,使其向传播者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5. 今年春节前后,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不仅成为著名的传媒事件,甚至还受到众多传播学者的关注。请你结合有关理论,对此事进行解读。
【答案】“艳照门”事件作为2008年的一起热门事件,折射出许多传播方面的问题,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