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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大学中国税制(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契税

【答案】契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具有的特点包括:契税的纳税人为产权承受人;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契税属于地方税。

二、简答题

2.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应将审批的结果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6)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3. 营业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根据不同应税项目的经营性质和盈利水平,我国现行营业税的税率水平分为三档,即3%、5%两档固定比例税率和5%~20%—档幅度比例税率。各个税目的适用税率如表所示。

表现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4.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政策是什么?

【答案】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政策有:

(1)对进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需的,而国内又不能生产或供应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饲料、药剂、精密仪器仪表、关键机器设备和粮食等实行低税率或免税;

(2)对原料、材料的进口税率,一般比半成品或成品为低,特别是受自然条件制约,国内生产短期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料、材料的税率应更低;

(3)对国内不能生产的或质量不过关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进口税率应比整机为低;

(4)对国内己能生产和非国计民生必需的物品,应制定较高的税率;

(5)对国内需要保护和国内外差价大的产品应适用更高的税率;

(6)对绝大多数出口货物不征出口税,但对国内外差价大,在国际市场上容量有限,而又竞争力强的货物,

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成品,必要时可以征收适当的出口税。

5. 请简要说明増值税分为哪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哪种类型的增值税?

【答案】(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按照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是否可以扣除及如何扣除分为三类: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以下具体说明。

①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増值额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价值外,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増值额和折旧额之和。

②收入型増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扣除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等各增值项目之和。

③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的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

(2)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改革,允许全国范围内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増值税进

行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自此,我国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増值税的转型。

6. 消费税具有哪些特征?

【答案】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消费税不是对所有消费品和消费行为都征收的一般消费税,而是只对所选择的部分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特别消费税;

(2)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消费税一般与发挥普遍调节作用的增值税或其他形式流转税相配合,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再进行一次特殊调节;

(3)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消费税税源充裕,且不受企业产品成本和盈亏因素的影响,能随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而増长;

(4)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效率高。消费税一次性集中征收,一般属于间接消费税,税源集中,因而征税成本低,税收流失少,征管效率和质量高;

(5)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消费税的目的不仅在于増加政府税收收入,而且在于对某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进行特殊调节,通常不实行减免,否则妨碍特殊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

7. 对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

【答案】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三、计算题

8. 某电子企业2014年4月签订以下合同:

(1)与某工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受托加工一批专用电子部件。合同规定,工厂(委托方)提供价值70万元的原材料,电子企业(受托方)提供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另收加工费20万元。

(2)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保管合同,所载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2万元。

(3)与某开发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规定按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2%提取转让收入,每季度结算一次。

(4)与某农机站签订租赁合同,将本企业3台闲置设备出租,总价值21万元,租期1年,每年每台租金2万元。

(5)与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制作合同1份,分别记载加工费3万元,广告公司提供的原材料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