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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大学经济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学位]之中国税制考研题库

  摘要

一、简答题

1. 个人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实行减征或加成征收?

【答案】(1)个人所得税实行减征的情况:

①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a. 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b.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救济所得;c.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②稿酬所得按规定减征30%计税。

(2)个人所得税实行加成的情况: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具体规定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 如何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案】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针对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生产经营方式和不同的货款结算方式,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其他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④纳税人批发卷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3. 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如何抵免?

【答案】我国对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处理方法主要实行的是分国限额抵免法。分国限额抵免法按其适用对象不同,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同一纳税主体缴纳的外

国税收,即境内总公司从其应纳税总额中抵免境外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间接抵免法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主体,即境内母公司将其境外子公司在子公司所在国缴纳的所得税中应由母公司所分股息承担的那部分税额来抵免母公司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以及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我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负担的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部分,在抵免限额内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2)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3)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其他国家(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4. 简述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的区别。

【答案】(1)关税壁垒是指用征收高额进口税和各种进口附加税的办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手段。实行关税壁垒的作用是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从而削弱其竞争能力,起到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的作用。

(2)非关税壁垒,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

(3)与关税措施相比,非关税措施主要具有下列三个明显的特点:

①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措施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关税的制定往往要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要调整或更改税率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因此关税措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非关税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通常采用行政程序,制定起来比较迅速,程序也较简单,能随时针对某国和某种商品采取或更换相应的限制进口措施,从而较快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②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作用比关税的作用更为强烈和直接。关税措施是通过征收关税来提高商品的成本和价格,进而削弱其竞争能力,因而其保护作用具有间接性。而一些非关税措施(如进

,预先限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直接禁止进口,这样就能快速和直接地达到关口配额)

税措施难以达到的目的。

③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措施更具隐蔽性和歧视性。关税措施,包括税率的确定和征收办法都是透明的,出口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有关信息。另外,关税措施的歧视性也较低,它往往要受到双边关系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的制约。但一些非关税措施往往透明度差、隐蔽性强,而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对别的国家实施差别待遇。

5. 增值税视同销售有哪些规定?

【答案】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该缴纳増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増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6.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1)免税收入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①国债利息收入;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3)对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权限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加计扣除的支出项目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6)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