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不仅仅是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哲学层面的问题。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的哲学观不同,就会影响操作层面的价值取向和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影响到具体的教育物品的分配,进而影响到教育正义受惠者的各种利益和权益。因此,要解决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问题,必须从哲学的角度进行深入地思考。当前中国的教育深受效率主义和管理主义的影响,在处理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时,在观念层面与政策层面坚持效率至上主义。效率主义和管理主义的教育价值取向确实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但这种价值取向最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是,教育到底为什么?不容置疑,效率主义与管理主义的教育价值取向是为少数人、少数集团与少数地区服务,它将一国之教育物品以效率的名义在少数人、少数集团与少数地区间分配,从而制造出表面的教育繁荣。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教育正义论的问题,或言教育平等与效率是教育正义论的核心内容。一般而言,研究教育正义论有两个视角,一是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角度进行研究,二是从正义受惠者角度进行研究。从已有文献来看,以第一种视角研究的较多,以第二种视角研究的较少。本文将站在正义受惠者的视角,运用文献研究法与思辨方法,从教育正义论角度讨论如何处理教育平等与效率的关系。 从终极关怀角度看,教育正义作为本体意义的教育存在具有绝对性,是自明的和无须证明的。教育正义是人们的教育理想和教育价值目标,逻辑地先在于一切教育实践,引领着教育向着有利于人类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它以终极关怀的方式规定着教育的最高标准和存在方式。教育正义("美")是自然性("真")与理性("善")的统一。教育正义的本质建构是合理性的过程即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过程。 教育正义是教育实践中的人对自身本质的追求。教育正义是教育实践中的人的最高本质、终极意义。教育实践中的人对教育正义的诉求就是对自己本质的追求;对自己的本质的追求就是对教育正义的诉求。教育实践中的人在对教育正义的诉求中实现自己的本质,在自己本质的实现过程中实现教育正义。 教育正义必须建立在正义受惠者的动机和需要的基础上。从人的意义追求来看,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社会物品分配的单一正义标准或一套相互联系的标准。因为教育正义是公民对国家或社会的正义,而不是国家或社会对公民的正义。建立在人的学习需要和动机基础上的教育正义不同于以往的正义论的路线,它走的是一条相反的道路,即它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的教育正义,它以实现人的本质为首要目的。 建立在正义受惠者的动机和需要的基础上的教育物品分配应当按照"合理地满足人们合理的教育需要"的理念进行。"合理地满足人们合理的教育需要"这一教育正义理念可以概括为两个核心原则:简单平等原则(包括了某些特殊教育物品的分配要求)和不干涉平等原则。不干涉平等原则建立在简单平等原则基础上,没有简单平等原则,就没有不干涉平等原则。简单平等原则对不干涉平等原则的优先性或教育平等对教育效率的优先性不是时间序列的优先性,而是逻辑序列的优先性。因此应在保证教育平等基础上实现有差别的教育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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