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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611财政学、公共管理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税制改革的“三大理论”

【答案】税制改革的“三大理论”为:公平课税论、最适课税论、财政交换论。

(1)公平课税论

公平课税论来源于亨利·西蒙斯的研究成果。它的基本思想包括四方面:

①主要强调横向公平目标,几乎不涉及纵向公平,主张将纵向公平留给政治程序解决;

②把税收问题与政府支出政策分开讨论;

③以税基的综合性和税收待遇的统一性作为指导原则;

④主张按纳税能力征税,但纳税能力的大小不用效用理论来衡量,提出了自己的衡量方法,即所得(纳税能力)等于适当会计期内的消费加上应计净财富的变化,使之直接对应于可计量的现金流量。

公平课税论的理想税制,主要是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对宽所得税税基课征累进的个人直接税。

(2)最适课税论

最适课税论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家J.S. 穆勒提出的“牺牲”理论,此后,庇古等人用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对其做了进一步解释。

最适课税理论是研究如何以最经济合理的方法征集某些大宗税款的理论,该理论以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为准则,对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结构进行分析,即以怎样的方式、方法对应税行为和结果进行合理的征税。

最适课税理论的主要内容,体现在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搭配理论、最适商品课税理论和最适所得课税理论三个方面。

(3)财政交换论

财政交换论来源于魏克塞尔关于财政学的自愿交换理论以及布坎南等对这一传统理论的现代研究成果,这种“公平”税制的理论基础是边际效用理论。

具体来说,财政交换理论的主要内容就是通过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对政府权力施加宪法约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税制改革。财政交换轮的主要内容是:

①对政府的征税能力必须从宪法上予以限制,因为如果不通过修改宪法来限制政府的权力,政府就不会放弃以前被赋予的权力。

②财政交换论研究的重点是选择税基和税率结构,将政府的总税收收入限制在理想的水平范围内。

③宪法对政府可利用的税基性质进行限制,也有助于确保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水平和类型符合公民的意愿。

④财政交换论认为,由于政府是使税收收入最大化的政府,它常常试图课以高名义税率并辅

之以大量特殊规定,以获得最大收入,所以要从宪法上制约政府制定税收差别待遇。

⑤财政交换论还认为,政府应该取消对资本的课税。

总之,财政交换论特别强调两个方面:

①为了实现有效配置资源的目标,要求尽可能广泛地采用受益税;

②为了使政府官员在决策中的“自私自利”动机最小化,强调政治程序在约束预算决策中的重要性。

2. 绿色税收

【答案】大多数OECD 国家在税制改革中都新开征了“绿色税收”。“绿色税收”是环境税收的一种形象比喻,是指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征收的各种税和采取的各项税收措施。“绿色税收”主要是对破坏环境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征税,提高以上应税行为的成本,达到限制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3. 税收负担

【答案】税收负担是指税收收入与可供征税的税基之间的比例关系。税收负担可分为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前者指税收总收人占GDP 的比率,也称税收比率; 后者指纳税人的纳税额占计税依据的比率。税收负担常被用来比较各类纳税人或各类课税对象的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因而是国家研究制定和调整税收政策的重要依据。

4. BUT 投资方式

【答案】BOT 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一经营一转让)的缩写,它是政府吸引非官方资本加入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投融资方式。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授子为该特许权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待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在收回项目建设成本和取得合理利润后,将特许权项目无偿交给政府部门。BOT 方式大多用在基础设施项目上,如电厂、机场、公路、隧道、港口水处理厂等公共项目上。

5. 预算外收入

【答案】预算外收入亦称“预算外资金”。中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收入或资金。其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等; 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 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6. 税负后转

【答案】税负后转,又称逆转,指在纳税人无法实现前转时,通过压低进货的价格以转嫁税负的方式,如对汽车销售商的课税,销售商如无法提高售价只好压低汽车进货价格,将税款全部

或部分地转给汽车制造者,则为后转。后转往往是通过厂商和销售商以谈判的方式解决。

二、简答题

7. 如何理解税收超额负担?

【答案】税收超额负担是指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的转移过程中,给纳税人造成了相当于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

超额负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另一方面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

②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

税收理论认为,税收的超额负担会降低税收的效率,而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从而提高税收效率的重要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原则。一般而言,所得课税只产生收入效应,对市场的干预程度较小,商品课税也因税种和税率的设置不同而有所不同,如避免重复课税的税种和税率档次较少,对市场的干预程度也较轻。

税收超额负担是哈伯格运用马歇尔的基数效用理论作为基础理论提出的,所以被称为马歇尔一哈伯格超额负担理论。这一理论使用了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概念,并以消费者剩余的大小作为衡量消费者在消费某种商品时获得净福利的多少,如图所示。

图 税收的超额负担

图说明的是一种商品的市场,d 为商品的需求曲线,s 为供给曲线。征税前的均衡点为E ,产量为OG , 价格为OB 。假定政府对这种商品课征FD 的从量税,供给曲线、将向左上方移动至s+t, 税后均衡点为F ,产量减少至OH ,价格上升至OA 。这种税的税收收入是CD 销售量)乘以DF

,即ACDF 的面积。消费者因课税而损失的消费者剩余ABEF 的面积,生产者因课税而(税率)

损失的生产者剩余BCDE 的面积。这两种损失合计为ACDEF 的面积,显然大于政府的课税收入(ACDF 的面积)。二者的差额FDE 就是课税的超额负担。这说明,纳税人的负担不仅是向政府纳税ACDF ,而且因政府课税带来价格上升导致产量(消费量)的减少,即带来纳税额之外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