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834法社会学和西方法律思想史之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
【答案】(1)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时候,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内容的活动。
(2)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的概念一般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宪法解释主体广泛,除有权机关解释外,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学者等对宪法的解释。狭义的宪法解释专指有权解释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阐明宪法的含义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3)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区别:①前者属于解释学,后者属于立法学:②就其行为特性来说也应该径渭分明,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也有各自不同的运作程序,对宪法产生不同的变化效应。如增加新的宪法条款和删去旧的宪法条款,一般认为是宪法修改的结果; 而对宪法条文的字面含义作语言学和逻辑学意义的界定则可视为宪法解释。
2. 选民
【答案】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并经过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的公民。选民成为选举权主体应具备下列要件:①实质要件。首先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这是积极要件; 其次是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这是消极要件。②形式要件。必须经过选民登记,这是国家依法对每个选民行使选举权的一种法律上的确认。
3. 宪法渊源
【答案】宪法的渊源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既包括明示的宪法规范,也包括默示的宪法规范。被宪法制定者确认为可以承载宪法规范的法律形式才能成为宪法渊源。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欧盟宪章。在我国主要是指宪法典、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典。
4. 名义宪法与语义宪法
【答案】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语义宪法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可能得以运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或点缀物的宪法。
二、简答题
5. 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之间关系形态如何?
【答案】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在宪法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二者之间关系密切。总结如下:
(1)政党制度是设计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因素
(2)选举的形式和配合
(3)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之间的关系复杂多样,具体情况如下:
①实行总统制或半总统制容易诱发两党政治。
②比例代表制容易产生多党制。
③从宪政体制运行来说,总统制应搭配单一选区多数决选制,以健全两党制; 而内阁制则应搭配相当程度的比例代表制而允许多党制的存在。
6. 简述违宪责任的认定。
【答案】违宪责任的认定是指对违宪责任的有无以及山谁来承担的认定。认定违宪责任主要依据以下因素:
(1)违宪事实,即违反宪法规定的客观情况。违宪事实的存在是确定违宪责仟的首要条件。
(2)损害,即受到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3)因果关系,它是指违宪事实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损害的存在或可能发生的损害是违宪事实所造成或将要造成的。
(4)过错,即责任主体对造成的损害是出于故意或过失。
7. 结合你对宪法的认识,你认为宪法对政治关系可以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答案】宪法在政治关系中居于核心的和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种地位必然要求宪法对一国政治关系的基本结构、运行原则和方式、发展方向等方面发挥其确认、规范和调整的重要作用。宪法的此项作用就是建立民主、法治的社会政治关系并不断推动其发展,具体体现为:
(1)宪法是构建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及其构成要素的根本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确认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根本原则,确立了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规定了国家政权组织的组成方式和运作程序,因而是一国政治关系建立和运行的根本依据。
(2)宪法也是确认和保障一国民主制度的根本依据。
宪法是和民主制度紧密相连的。宪法总结并确认在革命中成长起来的民主原则,将其作为自己的原则和精神。
①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制度,为公民设定广泛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并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政治和法律条件,这是一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内容;
②宪法确立国家的代议制度,使公民参与国家的民主决策有了制度保证,为现有政治、经济等社会条件下民主的实现提供了相对完善的形式;
③宪法规定国家的选举制度、监督制度和政治责任制度,公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并对其进行监督,为国家机关在民主轨道上运行提供法律和政治保障;
④宪法还规定和确认国家的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党制度,这些都对民主制度从形式到内容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3)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政治关系必须以国家法制为基础进行运作和发展。
由于宪法是一国的立法基础,国家的其他法律都是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出来的。宪法又规定了国家的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和法制监督的基本原则,从而构成一个国家法制的核心,它通过规范、调整国家的法制体系对政治关系及其不断发展产生重大作用。
(4)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
一般而言,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如果宪法的实施维护了宪政秩序,促进了社会发展,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就可以评价其对社会产生了积极作用; 否则就应当评价其对社会产生了消极作用。一旦宪法的消极作用大于积极作用,就说明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然会阻滞宪政社会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必须对其进行修改、变更。
8. 回顾并总结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答案】(1)英国宪法的产生
①英国宪法产生的背景
a.17世纪上半叶,英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
一方面,经过圈地运动,商品经济已相当发达,手工工场遍布城乡,劳动分工越来越细,毛纺、采煤、炼铁、玻璃、造纸等工商业部门发展很快,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己取代封建经济关系,资产阶级已经形成;
另一方面,在上层建筑领域,斯图亚特王朝却致力于强化专制王权,封建贵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享有许多特权,妨碍了商品经济的自由发展。
b.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终于在1640年爆发,直到1688年历时近50年,大致经过了内战阶段、共和国阶段、克伦威尔军事独裁阶段和“光荣革命”四个时期。英国宪法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步产生的。
(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及其特殊性决定了英国宪法产生的特点
①英国宪法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由一系列宪法性法律积累而成,在形式上表现为不成文宪法;
②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致使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制度外壳被保留下来;
③旧的法律如1215年的《大宪章》等成为新宪法的组成部分;
④英国宪法不具有根本法的形式特征。
9. 简述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答案】(1)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隶属于全国人大的工作机构,不是独立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