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死刑存废的争论,往往由于某种原因而从等级化的惩罚序列,一举跃升到法律或社会存在的价值层面。我们期望于死刑的不仅仅是“罪有应得”的公共秩序,还有公共秩序本身对于个体生命的意义。与其说在死刑存废问题上的争辩,能得出确凿的理性主义、实证主义或功利主义的结论,不如说这些结论才毫无意义,而我们希望得到的只是未被消除的生命感,这就与持保留或废除死刑观点的人密切相关。他们的情感性体验和非理性意见,提示着我们死刑和其他刑罚的根本性不同。这样,一个活泼泼、有生命力和敢于沉默的雨果,就不仅不是无关的诗性浪漫,而且还是必要的崇高情怀了。我们通过雨果在他所处时代的挣扎和流亡,他对死刑的体验和反抗,鲜明地感受到抽象式、命令式的自明世界的局限。雨果指引着我们沉到罪与罚的深处,重新思考法律的命运。在“悲惨世界”的烛照下,我们一起来“欢迎”废除死刑的微弱光亮的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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