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江苏省委党校519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八二宪法”
【答案】1982年宪法把人民的利益视为至高无上的利益,是对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复原和发展,它以宪法的形式确保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的基本原则,即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位和作用;平衡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强化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发展了自治制度;确立了宪法的尊严和地位,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八二宪法主要内容包括:将国家性质由“无产阶级专政”恢复为“人民民主专政”;将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并列为三支基本的社会力量;恢复设立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改由全国人大选举;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规定国家、全国人大、国务院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取消了领导职务的终身制;新增“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条文;承认国营、集体、个体三种经济都不可缺少;申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等。
2. 选区
【答案】选区是由法律规定选举代表或议员时划分的基本单位。选区通常分为大选区和小选区两种,大选区指每一选区选出2名以上代表,小选区指每一选区选出1名代表。中国选举法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和工作单位划分,选区大小按每一选区选出1~3名代表划分。
3. 单位体制
【答案】单位体制是中国在革命后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诞生出来的一种社会调控体系设立的组织形式。单位可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是行政单位的附属物。无论是社会学上还是经济学上看,市场经济对单位体制冲击都是巨大的。市场经济中的单位体制有如下特点:①单位组织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②单位组织的政治特征不变;③控制单位的基本手段不变。
二、简答题
4. 简述有限政府的基本内涵。
【答案】有限政府与全能政府相对应,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限制和有效约束,不能超越法定的界限,其基本内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政府目的上,有限政府的宗旨在于保护经济自由、保护财产权、保卫安全和平;
(2)在政府职能上,有限政府职能被严格限定在公共领域;
(3)在政府规模上,有限政府实行“小政府”、“低赋税”;
(4)在政府运行上,有限政府实行政务公开、透明行政;
(5)在政府责任上,有限政府是自律性的责任政府;
(6)在政府行为上,有限政府是行为受制于宪法和法律的法治政府;
(7)在政府发展上,有限政府是能够适应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
5. 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基本内涵,
【答案】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种领导是全民的,即中国共产党不仅要实现一般执政党力图实现的对国家政权的政治领导,还是要实现对一般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组织和思想的领导。
(1)政治领导是指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即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必须被贯彻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从而保证中共政治目标的实现。
(2)思想领导体现为中共不仅需要将自己的政治纲领传达给整那个社会,而且负责规范社会一般成员的思想、意识,使社会一般成员能够在思想和心理的层面上认同中共的理念和政策,从而达到一般政治管理所不可能达到的深度和层次。
(3)组织领导是指通过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主要是对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组织领导是中共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保证。
6. 阐述当代中国的宪法及其发展历程;
【答案】(1)当代中国的宪法的概述:
中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称“八二宪法”,是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等五个部分组成。
宪法序言是在正文之前的叙述性文字。宪法序言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七个方面:
①序言前六个自然段对20世纪以来复杂的历史进行了根本性经验总结。
②第七段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根本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③第八段对新时期的阶级关系进行了科学的分析。
④第九段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⑤第十段规定了加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民族总政策。
⑥第十一段规定了中国的外交总政策。
⑦第十二段规定了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必须维护宪法的尊严。 宪法总纲的内容十分丰富,共有32条。它规定了中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规定了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其他的方针、政策。
宪法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第四部分是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这是宪法条文的主要部分。
宪法的最后一部分是关于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2)中国的宪法演进历程
在中国19世纪80年代,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提出定立宪法和开议院的主张,首先使用
了“宪法”一词。1908年,晚清政府正式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民国时期,走马灯似的北洋军阀政府也颁布过几部“宪法”。1931年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革命根据地召开了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制定并颁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49年,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共同召开了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订并公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对即将成立的新中国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新中国制订了第一部宪法,成为“五四宪法”。以后有“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前后出现了四部宪法。
①“五四宪法”
由人民政协会议提请中央人民政府于1954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起草宪法草案的准备工作。从宪法起草到通过的整个过程来看,它经过了民主讨论一修改一再民主讨论一再修改一复讨论一决定通过的民主程序,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集体的智慧结晶。
“五四宪法”由序言、四章、106条组成,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科学结晶,同时又适当地参照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共同纲领》中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外交等方面已被实践证明正确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成为“五四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宪法的体系结构上,“五四宪法”比《共同纲领》更为合理、紧凑。在宪法的内容上,“五四宪法”取消了《共同纲领》中一些过时的规定,并増加了新的内容。在指导原则上,“五四宪法”通篇贯穿着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个原则
从总体上看,“五四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和社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根本性质和前进方向,是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并对新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②“七五宪法”
“七五宪法”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从总体上放弃了“五四宪法”的民主和法制精神。“七五宪法”无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来中国阶级关系的新变化,错误地把阶级斗争看做是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
“七五宪法”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来所形成的一整套“左”的东西合法化。“七五宪法”条文使用了大量的政治口号和文学夸张词句,甚至用毛主席语录代替法律语言,这既有损于宪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也不利于操作和执行。
从总体上看,“七五宪法”存在诸多缺陷,是一部不严谨的甚至指导思想错误的宪法,但它也部分地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化。
③“七八宪法”
“七五宪法”执行不久,1976年10月,“四人帮”集团覆灭,人民迫切要求恢复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要求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1978年3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一部新宪法,通称“七八宪法”。总体上而言,“七八宪法”是一部不完善、不严谨的宪法。在指导思想上,“七八宪法”不仅正面肯定了“文化大革命”,而且仍然坚持“七五宪法”中的阶级斗争为纲提法,认定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在内容上,“七八宪法”继续沿袭了“七五宪法”的用语,如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有些虽作出修改,但比原来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