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江苏省委党校519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单位体制
【答案】单位体制是中国在革命后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诞生出来的一种社会调控体系设立的组织形式。单位可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是行政单位的附属物。无论是社会学上还是经济学上看,市场经济对单位体制冲击都是巨大的。市场经济中的单位体制有如下特点:①单位组织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②单位组织的政治特征不变;③控制单位的基本手段不变。
2. “八二宪法”
【答案】1982年宪法把人民的利益视为至高无上的利益,是对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复原和发展,它以宪法的形式确保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的基本原则,即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位和作用;平衡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强化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发展了自治制度;确立了宪法的尊严和地位,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八二宪法主要内容包括:将国家性质由“无产阶级专政”恢复为“人民民主专政”;将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并列为三支基本的社会力量;恢复设立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改由全国人大选举;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规定国家、全国人大、国务院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取消了领导职务的终身制;新增“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条文;承认国营、集体、个体三种经济都不可缺少;申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等。
3. 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理论
【答案】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分裂为阶级时才出现的一种历史现象。国家就成为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时互相脱离的力量,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实施阶级压迫、控制阶级对抗的机器。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国家性质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二、简答题
4. 简述“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答案】“五四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宪法。
(1)“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
“五四宪法”由序言、四章、106条组成。它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科学结晶,同时又适当的参照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
(2)“五四宪法”的特点
①“五四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
“共同纲领”中关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都成为“五四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a. 在国家性质上,“五四宪法”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b. 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上五四宪法”继续采纳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提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c. 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上,“五四宪法”继承了“共同纲领”中关于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迀徙、宗教信仰和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的规定。
d. 在经济政策上,“五四宪法”进一步肯定了中国当时存在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合理性,以及国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国民经济的领导地位。
②“五四宪法”同时又是“共同纲领”的新发展
a. 人民民主原则贯穿于“五四宪法”的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各个环节上。 b. 社会主义原则即“一化三改”原则。在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五四宪法”根据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状况,提出了不同的过渡步骤和方法。
总的说来,如果说“共同纲领”是一部新民主主义的临时宪法,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成果的肯定,那么“五四宪法”则明确规定了国家和社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根本性质和前进方向,是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并对新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产生了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
5.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
【答案】(1)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不可分割的领土内,在最高国家机关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以实行自治的民族成员为主组成自治机关,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行使自治权利,遵照国家总的方针政策,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事务,并积极参与全国的政治生活。
(2)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
①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区域自治。
②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卫生等等在内的广泛的自治权。
③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而建立。只要在一定聚居区居住的少数民族,构成了一级自治单位,就可以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6. 简述政府和国家的关系。
【答案】政府与国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
(1)国家是阶级统治、阶级控制和阶级压迫的机器,而政府是实施这种统治、控制和压迫的工具。统治阶级要通过政府把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要通过政府来行使国家的权力。国家权力的运用,必然要产生一系列立法、行政、司法的政治行为。要司掌这些行为,必须有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设官分职,各司其事。这样,政府就成为陈述、表示和执行国家意志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的组织或制度。因此,从本质上看,政府应该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
(2)—般情况下,有国家必然有政府,“无政府”状态只会在政权转移过程中偶然存在,否则这个国家也不复存在了。更重要的是任何一个政府都必然是国家的唯一的代表。但是,政府决不等同于国家。几乎每一个国家在其生存的历史中都曾经产生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好的和坏的政府。一个又一个政府垮台或政权更迭了,而国家却依然生存下来。政府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二者密不可分,但又不是一回事,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
7. 中国有哪些民主党派?其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性质和特点有哪些?
【答案】(1)中国现有8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杜、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2)性质:
中国民主党派是一个特定的专有名词,它是指为了反对专制独裁,要求民主自由,联合国内力量,抵抗外来侵略,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并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一些政党组织的总称。
(3)地位:
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是参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它们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
(4)特点
①以宪法为活动的根本准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和最高效力。各民主党派作为政党在宪法中得到承认。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是中国的合法政党。各民主党派可以按照自身的纲领、章程,独立地开展各种活动。
②政治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③具有共同的奋斗目标。各民主党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目标,都得到各民主党派的支持与拥护。
④具有爱国的传统和联系海外华人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传统,参加了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 ⑤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传统。各民主党派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更好地反映所代表的阶层、群体的意见,发挥咨询作用,有利于促进执政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⑥联系的群众和代表的阶级大多是中高级知识的分子和专家学者,具有较高的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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