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大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五四宪法”
【答案】“五四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E 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其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也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五四宪法”由序言、四章、106条组成。它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科学结晶,同时又适当的参照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
2. 民族区域自治
【答案】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地方自治体制。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①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根据这一原则,在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时,要切实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首先,要考虑各地的民族关系:其次,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最后,还要参酌历史情况。
②有关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共同协商。
③保持自治地方区域界线的相对稳定。
3. 府际关系
【答案】府际关系是指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网络,它不仅包括中央与地方关系,而且包括地方政府间的纵向和横向关系,以及政府内部各部门间的权力分工关系。府际关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架构,不同的府际关系模式将会导致不同的国家治理绩效。
二、简答题
4. 简述权力主体分类法的基本内容。
【答案】国家政体的不同主要是由围绕“权力主体”的五个因素决定的。这5个因素主要包括:
(1)因国家权力划分不同而形成的“权力主体”的设置的不同;
(2)“权力主体”产生方式不同;
(3)“权力主体”组织方式不同;
(4)“权力主体”行使权利的期限不同;
(5)“权力主体”的相互关系不同。
因为这5个方面的不同,古今中外的政府或者政体可分为贵族共和制、等级君主制、专制君主制、二元君主制、议会君主制、总统制、议会共和制、苏维埃制、人民代表大会制等。这种分类法提出了“权力主体”的概念,意指行使某种权力的个人、机构、集团或者全体公民,主要有立
法、行政、司法机构和国家元首等。以上6种分类法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分类法;另一类是现代分类法。
5. 如何理解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答案】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
(1)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②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③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④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2)二者的联系在于:
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6. 简述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
【答案】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其基本原则具体包括:
(1)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
中国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切身利益都决定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和首要目标。首先,中国在近代历史上是个遭受帝国主义欺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国人民饱经战乱和穷困之苦。中国人民经过长期奋斗,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才赢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终于得以在和平的环境中建设自己的国家。中国人民从自己的悲惨遭遇中深刻体会到,和平是十分珍贵的。这样的经历和认识促使中国外交追求和平与发展的目标。其次,中国是个社会主义国家。绝不会发动战争去侵略和奴役别国人民,也绝不愿像过去那样受别国维护的奴役促进和压迫、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中国外交的宗旨和首要目标必须是和平与发展。第三,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需要外部环境的不断优化作为保证,和平是中国发展繁荣最根本的前提。这是中国外交把和平与发展作为宗旨和首要目标的重要原因。最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突出问题。从优化国际环境,维护中国的安全、领土完整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方面出发,也要把和平与发展作为中国外交的首要目标。
(2)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
新中国建立以来,无论是在与苏联结盟时期,还是联美抗苏时期,中国都没有放弃独立自主原则。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赋予独立自主以新的内容,实行真正不结盟政策,不同任何大国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不支持任何一方反对另一方,从而更好地维护了中国的独立自主在冷战后的新时期,中国与一些世界大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但这只是协作友好关系,不是结盟关系。不针对第三方,更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目的是加强与该国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促进自身的发展,有利于维护中国的独立自主,也符合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推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事业。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内容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内容是相互联系的,其核心和主要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已成为公认的处理国际关系的普遍原则。
(4)中国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中国政府主张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内容包括:政治上应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经济上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文化上互相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7. “公民”和“人民”两个概念有何区别?
【答案】“公民”和“人民”两个概念区别如下:
(1)从领域来看,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指的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内涵有不同,阶级性明显。在我国,人民的概念就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对应的概念是少数的敌对分子。
(2)从数的意义看,公民是单数名词,个人可以是一个公民。而人民是集合概念,只能说某个人是人民的一份子。
8. 简述“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答案】“五四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宪法。
(1)“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
“五四宪法”由序言、四章、106条组成。它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科学结晶,同时又适当的参照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
(2)“五四宪法”的特点
①“五四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
“共同纲领”中关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都成为“五四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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