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大学宪法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宪法关系与宪法体系
【答案】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
2. 宪法的预测作用
【答案】宪法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安排。
3. 行政机关
【答案】国家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的组织以“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国家行政权由行政机关掌管,行政机关肩负着广泛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4.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案】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即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公民在特定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具体表现是:①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②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③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主要指残疾人的物质帮助权。
5. 宪法渊源
【答案】宪法的渊源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既包括明示的宪法规范,也包括默示的宪法规范。被宪法制定者确认为可以承载宪法规范的法律形式才能成为宪法渊源。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欧盟宪章。在我国主要是指宪法典、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典。
6. 确认性宪法规范与禁止性宪法规范
【答案】确认性宪法规范是对己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其主要意义在于根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立具体的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以肯定性规范的存在为其主要特征。确认性规范依其作用的特点,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调整J 性规范、组织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制度性保障规范等形式。其中,调整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基本政策的调整,组织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具
体的职权范围等。宪法中有关国家机构的部分主要体现组织性规范的要求,制度性保障规范则是宪法以其最高法的形式保障特定的普通法律所确立的制度。
禁止性宪法规范是指宪法规定特定主体必须不为某种行为,否则应承担宪法上不良法律后果的规范,是义务性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义务性宪法规范是指宪法规定特定主体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否则应承担宪法卜的不良法律后果的规范。义务性规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必须为某种行为,二是必须小为某种行为,后者即是禁止性规范。
二、简答题
7. 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有几种类型?
【答案】民族自治地为一是指少数民族聚居并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民族自治地方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依行政地位划分,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区域; 自治州相当于省级与县级之间的行政区域; 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区域。 依民族构成划分,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分为三类:
(1)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如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
(2)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包括一个或者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云南双江拉枯族仇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8. 阐述宪法解释的必要性。
【答案】(1)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与宪法文本是相伴而来的,有了宪法也就开始了解释宪法的历史。
(2)宪法解释之必要性在于:
①宪法都是普遍性、原则性规范,抽象性甚强,要使宪法得到正确的遵守和实施,便有必要对宪法含义进行准确说明。
②宪法解释是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公正的需要。宪法是民主的基石,法治的核心,是最高和最根本的行为准则,如果对宪法的理解不一,甚至相互矛盾,极易造成法制的不统一,从而影响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③宪法解释是使宪法适应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从而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手段。宪法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社会关系则不断变化发展。宪法制定后,既要适应社会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又不能失其应有的稳定性,而最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宪法解释赋予宪法规范以新的含义,使之适应新的社会关系的需要,而且宪法自身也在解释中得到发展。
④宪法解释是改正宪法缺陷的需要。立宪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往往难以做到完美无缺。宪法制定后会出现应规定未规定,规定模糊不清,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而宪法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不能朝令夕改,宪法解释就成为弥补缺漏、协调矛盾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⑤宪法解释是提高公民宪法意识的需要。在宪法实施中,公民的宪法意识起着重要作用,没有成
熟的公民宪法意识,宪法实施就会遇到各种障碍。而提高公民宪法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及时地作出宪法解释,使公民在具体的宪法解释案例中感受到宪法的存在,在实际生活中关注宪法问题,实现和充分保护自己的利益。
9. 简述中央军事委员主席负责制的内容。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即主席拥有对中央军事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所有事项作出最后决策的权力,并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负责制主要的内容可包括以下三点:
(1)提名组织权,即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宪法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2)决定权,即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有发布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权及其他事项最终的决定权。
(3)负责权,即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个人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而不是全体中央军事委员会成员集体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10.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包括:
(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根据宪法对宗教信仰活动自由的规定,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可以而且应当同各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互访和友好往来,开展宗教方面的学术文化交流。但是,这种交往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允许国际上的宗教势力干涉、控制、支配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
11.选举权平等原则与代表权的平等有何关系?
【答案】(1)选举权平等原则
选举权平等原则是基于平等选举权而规定的选举原则。选举权平等,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实现权利的效力是相等的。选举权平等原则在选举中具体体现为:所有的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所有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
(2)代表权的平等
代表权的平等要求代表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经过选举程序成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遵循法定的程序,选举产生
(3)选举权平等原则与代表权的平等有紧密的联系
中国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平等的权利,作为“代表权”自然也是平等的。但是,现在的“代表权”似乎并没有体现平等。在宪法中并没有规定什么人或什么职位就是享有“代表权”。因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