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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大学宪法学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法律认知

【答案】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内容、形式、运行、法律性质、作用等法律现实,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和联系的感知和认识。

2. 法治与宪政

【答案】(1)法治的内涵

①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包含一个国家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由静态到动态的运行过程。

②法治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民主政治的完善和维护。

③法治在价值取向上意味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保护。

④法治强调国家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任何越出轨道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政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

⑤法治的集中表现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

(2)宪政的内涵

宪政又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指公民、国家等宪法主体的宪法地位在实际生活中的实现过程或状态,一方面国家权力严格按照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的实现和保障。宪政的只个基本要素是:民主、法治和人权。其中,民主和法治都服务于相同的价值—保障人权,只是发挥功能的角度不同。

3.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从性质上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非国家机关,而是特定范围内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的自我管理、服务自我的群众性组织. 在性质上实属一个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①基层性:②独立性:③自治性。

4. 宪法关系与宪法体系

【答案】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

5.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答案】(1)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刚性宪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②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

③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刚性宪法的国家。

(2)柔性宪法是指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以英国为典型。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宪法分类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这种分类的意义是有限的:

①刚性与柔性之分无从解释宪法修改的难度;

②世界上大部分宪法属于刚性宪法,然而这些宪法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

6. 司法审查制

【答案】司法审查又称“违宪审查”,是指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反宪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美国就是实行这种模式的典型。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模式。

二、简答题

7. 你认为法治与人治的最主要区别在哪里?

【答案】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划分法治和人治最根本的标志在于:当法律权威与个人权威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还是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

(2)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的都是法治,而法律权威屈服于个人权威的则是人治。法治和人治绝不可能结合起来。

(3)“法治”一词并不只意味着单纯的法律存在,它要创造“一种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即法的权威高于人的权威,由法律支配权力是法治的根本。人治则相反,其认为人的权威高于法的权威,应由人支配权力。

8. 如何完善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答案】通过多年实践,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加强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建设:

(1)尊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尊重现行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子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自主权和法律地位,从思想上、体制上改变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视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权机关派出机构的看法和做法。

(2)不断提高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干部的自身素质。

注重选拔优秀中青年,特别是具有专门知识、一定特长的中青年人才来从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3)增加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经济来源。

政府应从工商、税务、资金等多方面帮助居民委员会发展第三产业,支持村民委员会发展村办企业,不断壮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经济基础,改善其工作条件,稳定干部的思想,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搞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

重点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制度,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的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

(5)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发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使基层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广大基层群众知法守法,履行应尽义务,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拓宽基层群众自治的途径和形式。

为了适应当前政企分开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需要,应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治制度; 为了满足人们合法表达各自利益的需要,应制定结社法,实现公民的结社自由; 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宪法的形式确立公民的创制权、复决权,使公民能自由而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9. 简要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答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决定的:

(1)这一制度能全面、直接反映国家的本质,从根本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就全面、直接、充分地反映了这一点。

(2)这一制度决定国家的其他制度和政治生活各方面,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制度,如司法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教育制度、军事制度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这些制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以各种方式保证具体制度的运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决定公民政治生活的各方面,公民自由、民主权利的内容和行使方式,社会民主生活的各种形式和渠道。

(3)这一制度使国家机关得以组织、运转,国家权力得以正确、有效行使,从而保持国家和社会的秩序。我国的国家机构是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理组织起来的,并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