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智力成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版权作为智力成果保护和利用的有力手段开始日益彰显其重要地位。然而在现实中,版权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往往最容易受到侵犯。在权利遭受侵害时,版权人可以选择的民事救济手段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等。其中,损害赔偿能够最为直接有效地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并且具有适用上的便捷性和普遍性,因而始终在版权的民事救济体系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但是,由于版权损害本身的难以估量性再加之相关立法的缺位和理论探讨的不足,我国法院在对侵犯版权的行为适用损害赔偿责任时,常常不能公正合理地确定赔偿数额,难以对版权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这已经成为了困扰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有鉴于此,笔者拟从对版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理论研究入手,分别对版权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法定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进行详细论述,运用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论证各种赔偿计算方法的适用条件和优劣之处,并从不同诉讼主体的视角出发对影响赔偿数额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以期为这一难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