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62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主要有哪些表现?
【答案】社会意识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它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不完全同步
①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当社会存在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时,反映这种存在的旧的社会意识还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并阻碍着社会的发展。
②社会意识超越社会存在
先进的社会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社会存在的现有状态,预见到未来的发展。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或预见未来,这两种情况都表明了社会意识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旧的社会思想和理论小可能在它的物质基础消灭之后长久地存在下去,迟早要归于灭亡; 新的理论也只是在社会存在的发展已经具备了提出新的任务的条件时才可能产生。它对未来社会的发展也只能指出其根本趋势和大致轮廊,而不能详尽无遗地描绘其具体细节。
(2)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经济发展的水平之间具有不平衡性
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表明,某一国家或地区社会意识发展的水平同该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是一一对应的。经济发达国家的社会意识并不一定就是最进步、最先进的; 同样,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其社会意识也不一定就是落后的。社会意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是相对的。先进的社会意识之所以能够在经济上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出现,仍然是以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
(3)社会意识在自身的发展中具有历史继承性
每一时代具体的社会意识的形成,都来源于反映那个时代的社会存在,以及继承前人留下来的精神文化成果。
由于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的发展才能持续而不中断,才有可能追溯的历史线索。同时形成了各具特点的民族传统和民族风格。无产阶级文化是人类各种先进思想发展的继续,是历史上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之集大成。社会意识发展的这种历史继承性也是相对的,也要受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状况制约。任何时代对以前的文化都不是无条件地吸收,而是要根据社会存在的现实情况及思想家的社会地位、阶级利益进行“扬弃”。
(4)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社会意识诸形式虽然有其不同的内容、形式、地位、作用和历史过程,但都不是彼此孤立、
互不相关。它们所反映的对象是同一个社会生活整体,它们的基础和来源都是社会物质生活,因此,它们在各自从不同的侧面以不同的方式反映社会生活的时候,必然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此外,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社会意识也相互影响,这也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一种表现。社会意识自身内部的这种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也是相对的,要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性的制约。
(5)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最集中的表现。社会意识产生后,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物质力量,对社会存在起能动的变革、改造作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质和量两个方面。
2. 如何正确把握“度”的概念?
【答案】(1)“度”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体现着质和量的对立统一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2)正确地把握“度”的意义
①只有认识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质。对事物的认识还是模糊的、笼统的,是因为人们的认识还停留在质的阶段。由质进到量,对事物的认识就较清晰一些。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才能对事物有清晰准确的认识。
②坚持适度原则,只有准确把握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防止“过”或“不及”。当需要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性时,人的自觉活动要设法使其量变不超出度的范围。在实践中坚持适度原则的有:“注意分寸”、“适可而止”、“过犹不及”等。
3. 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是什么?
【答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指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及其实在的过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不同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发展的结果意味着一事物变为另一事物。对立统一规律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固有的。实践活动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对立统一。只有把联系的本质理解为一种矛盾的关系,把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双力看作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我们才能理解和说明客观事物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运动的,才能理解和说明人的活动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发展的。
(2)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作为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说明联系与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揭示了联系与发展的本质,因此,它必然贯穿并体现在唯
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作为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把握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辩证法是人的认识活动所固有的。认识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等关系,都是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就是要以概念的矛盾运动去反映、表达“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运动,因而矛盾分析法作为人们认识活动中的根本方法,提供给人们理解现存事物及其运动的钥匙。对命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新事物的不断产生与旧事物的不断灭亡。
(4)辩证法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决定着事物从肯定自身到否定自身,推动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在实践活动中,人以一种辩证否定的方式促使着事物的不断发展。人对世界的这种否定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最深刻、最复杂的矛盾关系,它本身就构成、包含并体现着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因此,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实质的唯物辩证法本身必然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4. 简述两种发展观的根本对立。
【答案】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世界,而形而上学则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普遍联系的,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互不联系,彼此孤立。
(2)唯物辩证法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而形而上学则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事物的运动变化不仅有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且有根本性质的变化。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的过程。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在本质上是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一类事物只能产生同一类事物,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形而上学则否认矛盾的存在。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都包含着矛盾。而且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形而上学则根本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因而把事物的运动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
总之,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只有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才能坚持联系和发展观点。形而上学否认矛盾,就只能坚持孤立静止的观点。
5. 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缺陷是什么?
【答案】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是旧哲学,他们掩盖其阶级实质并局限于抽象的理论主题,只要求在理论上解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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