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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知识产权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答案】专利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是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技术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使用其专利。但是,专利权可以转让,在专利权人收取专利权受让人一定的价款后,将专利权转移他人。专利权转让,让与人与受让人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

【答案】(1)概念

专利申请权,是指发明创造者就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向专利主管机关请求授予其专利权的一种请求权。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时,由专利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授予其排他的独占性权利。

(2)一者的关系

提出专利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必经程序和必要前提,只有对某项发明创造拥有合法的申请权,才有可能据此取得专利权。但拥有专利申请权并不必然取得专利权。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授予专利的条件,专利申请人则因为该发明创造未被授予专利而小能转化为专利权人。此外,专利申请人可能众多,但只有一人可能转化为专利权人。

3. 优先权

【答案】优先权包括国际优先权与国内优先权。

(1)国际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国内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改进的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4. 商号权

【答案】商号权,是指企业对自己使用的营业标志所依法享有的专用权。确立该项权利的法律意义在于:在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名称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使用,避免发生混同; 在他人非法侵权而造成损失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商号权是私权的一种,是无形财产权,是知

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商号权具有知识产权的某些共同特征,例如客体的非物质性、权利的专有性、地域性等。

5.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答案】(1)概念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制度。

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二者的联系

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都是非权利人使用他人作品的正当事由,使用人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适用情形都由法律规定。

(3)二者的区别

①法定许可制度下,使用人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合理使用制度下,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②法定许可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版权作品,而合理使用制度只适用于著作权人己发表的作品。

6. 新颖性

【答案】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新颖性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

7. 著作权集体管理

【答案】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①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②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③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④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8. 录像制品

【答案】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与录像制品复制品是小同的。录像制品复制品是指将人录制好的录像制品进行翻录复制得到的产品。录像制品也不同于录像作品,录像作品实际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作者对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不是录像制作者权。

二、简答题

9. 死者能享有著作人身权吗?

【答案】关于死者能否享有著作人身权,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议,对该问题的讨论具有重要意义。

(1)著作人身权的概念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人身权的实质是人身关系在著作权上的具体反映,它是独立于著作财产权而存在的,本身没有财产内容。易言之,作者行使人身权利不会直接带来经济利益,但人身权并不排斥作者因作品被使用而享受的财产权利。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在我国,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死者能否享有著作人身权的具体分析

著作人身权的特征之一就是它的无期限性,即法律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没有时间限制。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即我国《著作权法》给作者授予的四项人身权,除发表权外,其余三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死者亦享有著作人身权。一般民事主体生前享有的人身权,死亡后不再存在,法律所保护的只是生前获得的人身利益,如名誉、荣誉、隐私等; 作者死亡后,其生前享有的著作人身权也不再存在,其所受保护的仍然是生前之于作品所获得的人身利益。

10.根据《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成员在实施知识产权的程序上有哪些义务?

【答案】《知识产权协定》第41条对于实施知识产权的程序提出了总体要求,成员在实施知识产权的程序上有以下义务:

(1)成员应保证本部分所规定的实施程序在其法律之下可被利用,以便于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采取有效的行动,包括采取及时防止侵权的救济和制止进一步侵权的救济。《知识产权协定》要求,这些程序不应为合法贸易制造障碍,亦不得被滥用。

(2)知识产权的实施程序应公平公正,不得过于复杂或花费过高,不得有不合理的时间限制或无保障的拖延。

(3)就个案作出的裁决最好采取书面形式并说明理由。裁决应及时送达有关当事人。个案裁决仅应基于证据,应向当事各方就该证据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

(4)程序的当事人应有机会要求对最终行政裁决进行司法审查,以及在符合成员法律对重要案件的司法管辖权的规定的条件下,至少可以要求对个案的初审司法裁决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司法审查。但是,对刑事案件中的宣告无罪,成员没有义务提供审查的机会。

11.什么是发明专利? 其授权条件是什么?

【答案】发明专利是专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自己独特的内涵与授权条件。

(1)发明专利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