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会计
【答案】会计,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通过收集、处理和利用经济信息,对一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综合的核算,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控制、调节和指导,促使人们权衡利弊、比较得失、讲求效果,并向会计主体内外的有关方面提供相关经济信息的活动。现代的会计通常被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2. 能源法
【答案】实质意义的能源法,指关于能源合理开发、加工转换、储运、供应、贸易、利用及其规制,保证能源安全、有效、持续供给的能源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的能源法表明:①能源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关系的特定部分,即能源物质利益关系。②能源法的调整以能源开发利用及其规制的合理化为出发点,以保证能源安全、有效和持续供给为归宿。
形式意义的能源法,指能源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各种形式。这包括制定法和非制定法。其中,制定法是主要的,它包括关于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3. 回扣与折扣
【答案】(1)回扣,是指在商品销售中,卖方除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账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或给予买方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而折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2)二者的区别
①二者的本质区别是“帐外暗中”与“明示和如实入帐”。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明示并如实入帐”即为折扣; “帐外暗中”即为回扣。
②法律的态度不同。折扣是企业正常的商业促销行为,受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回扣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法律严格禁止。
③当事人上的差别。折扣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只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而不能给其经办人员; 回扣既可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落入单位小金库,也可能给对方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经办人员,落入其个人腰包。
(3)二者的联系
回扣与折扣都是卖方用价格上的优惠办法,来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
4. 补贴
【答案】补贴是指进出口政府为了刺激出口,对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实行特殊政策、给予特
殊的经济或财政上的支持措施。构成补贴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补贴存在;
(2)损害存在,确定损害的主要依据为:①补贴进口数量及其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②这些进口商品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者所带来的影响。
(3)补贴的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5. 公平交易权
【答案】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实现,必须依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劣质销售、价格不公、计量失度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加以禁止。
6.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根据经济法主体制度成立的主体
【答案】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即在经济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等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力)、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注意的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根据经济法的主体制度成立的主体不是同一概念。凡依某个法律部门的规定或制度取得合法资格的主体都可以依法参加到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之中,而无须其必须根据经济法的主体制度设立。
7. 流转税
【答案】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8. 国家计划
【答案】国家计划是指一国对其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做出的预测及其希望实现的政策目标,以及为实现政策目标所需采取的相互协调的政策措施。它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以及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导引; 它是一国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和国民的生存和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计划的职能主要是预测引导、政策协调、宏观调控。
二、简答题
9. 预算管理须遵循何种程序?
【答案】预算管理程序包括:
(1)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应当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预算的编制程序为:
①国务院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各省级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指示;
②中央各部门布置所属部门编制预算草案,于12月20日前报财政部备案;
③省级政府提出本行政区编制预算草案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按法定程序编制和上报,省级政府于1月10日前报财政部;
④财政部审核中央各部门预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草案,汇总地方预算草案,汇编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预算的审批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大审批,国务院在全国人大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大审批,地方政府在本级人大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3)预算的执行
预算执行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进入具体的实施阶段。我国预算执行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4)预算的调整
预算的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而对原来收支平衡的预算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
各级地方调整预算的,应当编制调整力一案,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预算调整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对于违法的调整,本级权力机关或上级政府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
(5)决算
决算是对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情况的总结。决算在形式上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个部分。中央决算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县以上各级地方决算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乡级决算由本级人大批准。
10.发行证券的公司应负的信息公开义务是什么?
【答案】发行证券的公司,负有持续信息公开的义务。
(1)证券发行时的信息公开义务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发行股票,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法发行公司债券,应当:
①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②依法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③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公开义务
①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的第一、三季度结束后30日内编制并公告季度报告; ②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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