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827公共行政学之公共行政学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税收的强制性
【答案】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具有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强制进行的特征。依法应纳税者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针对税收分配关系是以什么作为征收依据而言的,即税收是国家以政治权力作为依据而进行的一种分配。另一方面就是以税收的法律关系而言的,即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征税人必须依法征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性只是指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强制性,而不是政府征税行为的强制性。
2. 压力集团
【答案】压力集团(利益集团)是指由具有共同利益或目标的人所组成,其目的在于谋求和维护共同利益的社会组织。利益集团为了充分实现其利益,就必须经常地向政府或政府官员施加影响和压力,以得到主管部门或主管官员的同情、理解、认可、默许、批准或给予方便。压力集团施加影响和压力的最常见的方式包括:一是组织公开的宣传、请愿、游行、示威、抗议、联络、申诉、陈情、集会; _是拉选票和提供资助,操纵政党和议员,培植代言人:三是与政府或官员秘密交易或行贿,互相利用。
3. 行政荣誉
【答案】行政荣誉是指社会舆论对行政主体行为的肯定性道德评价以及行政主体对这种肯定评价的自我意识。行政荣誉的获得是以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为前提,具有道德激励与工作评价相统一、职业荣誉,道德荣誉和行为荣誉相统一、权威化和大众化相统一的特点。行政荣誉的作用在于:
①行政荣誉是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转化为道德责任的有效途径,是三种责任机制相互补充的融合剂;
②社会舆论也会通过行政荣誉而促进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向道德责任的转化;
③行政荣誉机制能够弥补现实责任机制的缺陷。
4. 量化分析方法
【答案】量化分析方法,又称数学模型研究法或数量分析研究法,是指通过数量化分析研究和证明行政管理现象的因果对应关系和规范性,实现行政抉择和对未来预测的正确性的量化分析。量化研究最大的难点,在于人类感情的复杂性,人类行为的不确定性,人类心理活动的难以预知性。
5. 非强制收入
【答案】非强制收入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获取的收入,如公有财产和公有企业收入等。
6. 政党分赃制
【答案】政党分赃制,又称政党分肥制,是指政党在选举获胜以后,将行政职位分配给本党主要骨干的体制。政党分赃制的目的在于对本党干部做出贡献的赏赐,促进党务人员为政党服务。而且政党通过让本党主要领导成员占据主要行政职位,达到了控制行政体系和国家机关的目的; 在政党执政期间,可以极大地加强本党的各方面实力,巩固政党的合法统治地位。政党分赃制的弊端在于官员随所属政党的胜败而进退,因此造成用人不当,行政效率低下,政府浪费严重,官吏贪污舞弊,党派倾轧,政争激烈。
7. 直线参谋制
【答案】直线参谋制是一种在直线集权制基础上建立于行政首长相对应的参谋系统的组织结构。这种结构的设计思想,是要通过纳入一批具有某种知识、经验和技能的管理人员,并赋予他们一定只能的办法,来解决组织大型化、复杂化、专业化与首长个人局限性的矛盾。参谋系统直接为行政首长服务,其影响和作用是通过其思想被首长采用而实现的。他们的介入,为行政首长提供了更多的比较和选择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参谋技术是现代专家智慧技术的先声。
8. 政府失灵
【答案】政府失灵是指由于政府机制存在的本质上的缺失,而无法使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佳的情形。典型的政府失灵主要包括成本与收益的分离、政策制定的复杂性和低质的政策、内部性与政府的扩张、政府组织的低效率、寻租、政府执行的无效率和所有制残缺等。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政府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甚至要导致比市场失灵更坏的结果。
9. 辞退
【答案】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除与公务员任用关系的制度。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权利,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只要符合法定事由,行政机关即可按法定程序辞退公务员,而无需征得公务员本人的同意。辞退国家公务员,由所在机关提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10.机关资材
【答案】机关资材是指满足办公需要小可缺少的机关物资设备。通常分为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二大类。固定资产是指价值较大,使用时间较长,能反复使用并能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品。材料是指再一次使用后被消耗掉而不能复原的物质材料。低值物资是指固定资产和材料以外的、价钱较低、经使用后容易消耗的物品。
二、简述题
11.行政权力的学说的演变。
【答案】(1)早期的分权学说
人们对于行政权力的认识最早发端于分权学说。一般认为是亚里士多德开了分权学说的先河。他在《政治学》一书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机能:议事、执行和审判。早期分权学说所描述的执行权力属于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三权分立学说
近代意义上的分权学说是从洛克开始的。而集分权学说之大成、明确划分国家权力的是查理·孟德斯坞。他把国家权力划分为三种:立法权代表国家的一般意志,行政权主要执行国家意志,司法权则主要在于保护民众的利益。
(3)政治与行政二分法
美国政治学家古德诺全面阐明了“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理论。古德诺认为,国家只有政治与行政两种权力。其中“正式与政策或国家意志的表达相关,行政则与这些政策的执行相关”。这种区分是与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要求分不开的。一分法与二权分立相对应,它把行政权力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来看待,促成了行政科学的诞生,从而为对行政权力的专门研究奠定了基础。
(4)五权宪法学说
五权宪法将国家权力分作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和考试权五种。这是孙中山在总结西方历史并看到了三权分立的弊端之后,为克服行政权力膨胀趋势所提出的设想。
(5)议行合一学说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是统一的。法国巴黎公社首创了议行合一的先例。在议行合一的权力结构当中,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后世的社会主义国家比之巴黎公社虽然有所改变,分别设立行使立法权力的代表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执行机关和行使司法权力的司法机关,但执行机关由代表机关产生,对代表机关负责,向代表机关报告工作,并接受代表机关的制约与监督。这从原则上讲仍属于议行合一。
(6)组织权力学说
这种学说把行政权力视为组织中的权力。组织权力普遍存在,其重要功能在于建立和维持特定的秩序。在组织权力学说倾向于把权力看成是一种结构现象,在组织权力学说中,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表现在对决策问题的重视。他们认为,行政权力不简单表现为纯粹的执行,决策同样是重要的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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