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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学位]之保险学考研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现金流量表

【答案】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产生影响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表是财务状况变动表的一种。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信息的会计报表,或者说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

通过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以评估公司在未来会计期间的现金流量,评价公司偿付债务及支付公司投资人投资报酬的能力,了解公司本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中现金流量发生差异的原因,掌握本期内影响或不影响现金流量的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等公司经营状况。

2. 组合法

【答案】组合法是通过险种要素的重新组合而设计保险单的方法。组合法就是在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的情况下,将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间、保险金的交纳方式、保险费的给付方式等这些因素进行不同的排列组合以创造出不同的保险单或保险商品,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

3. 职业责任保险

【答案】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技术工作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所承保的职业责任风险,是从事各种专业技术上作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它是职业责任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医疗职业责杠保险、律师责任保险、会计师责任保险以及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

4. 失效

【答案】失效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由于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险费而使得保险合同失去效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参加保险,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未按规定的期限缴付保险费,则应缴而未缴保费之日起,保险合同自动失效。如果保险合同中有关于宽限期的规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保险合同失效后,若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人不付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合同与一般财产保险合同不同,它失效后,只要被保险人身体状况良好,如被保险人愿意继续参加保险,仍可在合同规定的年期内向保险人申请复效。原合同具有的现金价值仍归被保险人所有。

5. 分散危险功能

【答案】分散危险功能是指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危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

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通过该功能的作用,危险不仅在空间上达到充分分散,而且在时间上亦可达到充分分散。

二、简答题

6. 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及其意义。

【答案】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①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既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险合同生效及在存续期间保持效力的前提条件。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损。

②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第一,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出险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益。所以,必须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所具有的经济利益,即保险利益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第二,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那么该标的受损,对他来说不仅没有遭受损失,相反还可以获得保险赔款,这样就可能诱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谋取保险赔款而故意破坏保险标的的道德危险。反之,如果有保险利益存在,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具有经济利益,这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会认真做好防损防险工作,使其避免遭受损害。

第三,区别保险与赌博的标准

从表面上看,保险同赌博相似,都具有射幸因素,但是,从实质上看,二者毫无共同之处。保险是通过补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危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而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 而赌博是基于个人的私利,以图不劳而获。所以,为了使保险区别于赌博,并使其小成为赌博,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只有在经济利益受损的条件下,才能得到保险赔偿. 从而实现保险补偿损失的目的。

(2)最大诚信原则

①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和保证。

②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

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是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从理论上来说,该原则适用于保险双方当事人。在实践中,更多的是体现在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这是因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情况最为了解,其之所以要求投保,就是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欲把标的的危险转嫁给保险人。而对保险人来说,由于保险标的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对保险标的具体情况除了调查所得以外,了解甚少,主要是根据投保人的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适用的费率。如果投保人陈述不实或有意欺骗,将会误导保险人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损害保险人的利益,所以特别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遵守最大诚信原则。

(3)近因原则

①近因原则的含义

近因原则,是指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其中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②近因原则的意义

在保险实践中,保险标的的损害并不总是由单一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发生的原因经常是错综复杂的,其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是同时发生,有的是不间断地连续发生,有的则是时续时断地发生,而且这些原因有的属于保险责任,有的不属于保险责任。对于这一类因果关系较为复杂的赔案,坚持近因原则,有利于正确、合理地判定损害事故的责任归属,从而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损失补偿原则

①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的目的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②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损失补偿原则体现了保险的宗旨,即确保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可以获得经济保障。同时又要防止被保险人利用保险从中牟利,从而保证保险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

损失补偿原则有两个派生原则:①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②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主要运用于重复保险的情况。该原则也只适用于财产保险等补偿性保险合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