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616管理综合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法规

【答案】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规定”和“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

2. 选择性福利

【答案】选择性福利是指通过社会福利机构将社会福利资源分配给那些真正需要福利服务的低收入者,其服务对象是有选择的而非全民的,选择的方法一般是通过“家计调查”,由需要社会福利服务的个人或者家庭,先向社会福利机构提出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查合格后,才能够享受政府所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服务,入家庭补助、住房福利都属于这种模式。

3. 完全积累

【答案】完全积累又称预提分摊方式,这种方式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在对一些有关的人口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之后,将被保险者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的费用总和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并对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保险基金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和运营。优点在于可以用长期积累的基金对付可预见的和未能预见到的风险,缺点在于积累的基金要承担保值增值的风险。

4. 军人福利(military welfare)

【答案】军人福利是指由国家、社会组织与军队为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水平而提供的各种福利项目和福利设施。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福利工作和军队福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军人福利待遇关系到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对于减轻军人的生活负担,激励官兵安心从事部队工作,加强军队与国防现代化建设,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军人福利待遇项目构成有所差别。

5. 宪法

【答案】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社会保障法、法规和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依据。宪法是法律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性、原则性、概括性、适应性、无具体惩罚性、相对稳定性、广泛性、历史性、灵活性、纲领性等特点。

6. 社会保险

【答案】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它强调受保障者权力和义务的相结合,采取的是受益者与雇用单位等共同供款和强制实施的方式,目的是解除劳动着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

二、简答题

7. 社会保障法有哪些主要形式?

【答案】社会保障法的形式,是指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即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国社会保障法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个层次或部分:

(1)宪法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宪法,在这次宪法修正案中被载入宪法的还有“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等内容,这表明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己经明确。宪法的规定,构成了中国社会保障法制的基本渊源。

(2)法律

这里的法律专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目前,中国尚无一部真正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专门社会保障法律,这一现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社会保障诸项制度还未能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次,社会保障立法任重而道远。

(3)行政法规

根据中国的立法法规定,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法规己有多部,在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较多,而关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较少。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根据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某些其他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地方规章是指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目前,有关社会保障的立法主要就是以行政规章的形式体现出来的。

(6)法律解释

在中国,作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内容之一的法律解释,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的规范性解释。中国的法律解释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很少进行法律解释。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司法解释较少。

(7)条约与协定

中国参加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等)所通过的国际条约与协定,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批准后即在中国生效。

8. 妇女儿童福利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妇女儿童福利是妇女福利和未成年人福利的合称,它是国家和社会为满足妇女、未成年人的特殊需要和维护其特殊利益而提供的照顾和福利服务,是社会福利项目之一。妇女儿童福利项目是根据妇女、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可能受到的歧视和侵害而设立,对于保障和满足妇女、未成年人的特殊利益需要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1)妇女福利的内容

①特殊津贴与照顾

1952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生育保护公约(修订)》、《生育保护建议书》和国际劳工大会此前通过的《生育保护公约》,宗旨就是通过为妇女提供特殊津贴与照顾,确保妇女劳动者在产前产后使其本人及婴儿得到支持和照顾。

②妇女劳保福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照顾妇女身心特殊需要的重要方面,也是为了保护社会生产力、保护妇女及下一代身体健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因此,各国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均有对妇女在劳动过程中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的规定,并要求雇用单位严格执行。

③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

在福利性设施与服务方面,有为妇女提供服务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 为女性服务的妇女活动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健美中心、妇女用品专门店等。

(2)儿童福利的内容

①儿童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

即国家和社会面向儿童提供相应的保健设施和服务。在实施上述保健项目中,一般由国家财政提供专门拨款,用以补贴。

②儿童的活动场所和条件

即国家和社会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场所和设施。同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未成年人福利事业。

③普及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一项面向儿童的教育福利事业,普及义务教育是保障每一位学龄儿童有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