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573专业综合之社会保障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法律援助
【答案】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导致的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基本权利的社会弱者,通过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等手段,实现其司法权益的一项法律保障。
2. 军人救助(military succor)
【答案】军人救助是指国家、社会和军队向低收入的军人家庭和遇到特殊困难的军人家庭所给的一种经济帮助和照顾。它是随机的,属于救济或扶助部分,以回应个别人员及其家庭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意外和特殊的需要。按保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军队救济和政府救济。军队救济的对象是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其所需经费来源于国防费分配; 政府救济的对象是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其所需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的再分配。
3. 简析社会保障的定义。
【答案】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支撑,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
(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
(4)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应能使社会的每个成员达到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标准。
4. 工伤保险
【答案】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
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 社会福利制度
【答案】社会福利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实现社会福利状态所做的各种制度安排,包括增进收入安全的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一般来说,社会福利制度是指国家为促进人类幸福、疗救社会病态的规范的社会行为。
狭义的社会福利制度仅指为帮助特殊的社会群体、疗救社会病态而提供的各种福利服务,它在社会生活中是补缺性的,涉及的是传统社会工作的内容,宗教和慈善机构、邻里和社区等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
广义的社会福利制度则包括医疗服务、教育、住房福利以及社会工作服务和对个人的社会服务等。
6. 帕累托最优
【答案】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状态,在不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处境变好。帕累托最优,又称为帕累托效率。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进,是社会福利、博弈论中的重要概念,并且在其它经济学、下程学和社会科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7. 职业福利
【答案】职工福利又称员工福利,是指企业基于雇佣关系,依据国家的强制性法令及相关规定,以企业自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所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和其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允性报酬与服务。广义的员工福利是由企业雇主专门面向其内部雇员所提供的,用以改善雇员及其家庭生活水平的一种辅助性措施和公益性事业。从整体报酬的角度而言,员工福利是企业向员工支付的、不以员工向企业供给的工作时间为单位来计算的,有别于工资、奖金的间接性薪酬支付,是全部报酬的一部分。
8. 贫困陷阱
【答案】贫困陷阱是指这样一种情况:处于贫困状态的个人、家庭、群体、区域等主体或单元由于贫困而不断地再生产出贫困,长期处于贫困的恶性循环中而不能自拔。一旦掉进这种“贫困陷阱”,要想从里边跳出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贫困陷阱”为什么能够相对地把人锁定在贫困中,其基本原理是这样的:因为你穷,你就享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引起人力资本的退化; 因为你穷,你就缺少物质资本的投入,许多赚钱的机会因而与你无缘; 因为你穷,就限制了你的活动范围和自由,因而使你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且日益边缘化; 因为你穷,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和精神状态,从而一撅不振而荒度人生。
二、简答题
9. 简述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架构及其职能。
【答案】中国现阶段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1998年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中确立的,它主要表现为政府对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与监督。在中央政府机构中,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其他有关部门亦不同程度地参与社会保障管理。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的主管部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等是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内设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机构有:
①政策法规司,负责起草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
②养老保险司,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事务的管理;
③失业保险司,负责失业保险事务的管理;
④医疗保险司,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事务的管理;
⑤工伤保险司,负责工伤保险事务的管理;
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⑦农村社会保险司,负责乡村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
⑧直属事业单位,例如:社会保险失业管理中心,负责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与管理; 社会保险研究所,负责社会保险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工作。他们虽然不在行政序列之中,但又直接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服务。
(2)民政部
民政部是中央政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它负责管理全国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事业等。民政部内设的相关机构主要有:
①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研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项民政工作的政策;
②救灾救济司,负责管理灾害救助、贫困救助与特殊救助事务;
③最低生活保障司,负责管理面向低收入阶层的最低生活保障事务,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④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司,负责管理全国的社会福利事务(包括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福利)、福利彩票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⑤优抚安置局,负责管理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抚恤及补助事务,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等事务。此外,还有转业军人的安置工作等。
(3)其他部门
①卫生部参与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全民卫生保健等事务;
②财政部内设社会保障财务司,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及财务制度等;
③审计署内设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对社会保障事务进行审计监督;
④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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