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898法学综合课6(含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之经济法学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
【答案】(1)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所具有的权能,它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即在法律保障下,消费者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列举了消费者九大基本权利,如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获赔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结社权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消费者不但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本身是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而且有权要求经营者在其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保障其人身、财产的安全。
(2)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益。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由于消费者取得商品和服务是用于生活消费,因此,商品和服务必须安全可靠,必须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不会损害消费者的生命与健康。为保障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安全保障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人身权是我国宪法、民法等法律赋予公民最基本的生命安全权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 二是财产安全权,消费者的财产不受损失的权利。
(3)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的实现,经营者应当注意:
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②对于暂时没有标准的,应当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要求;
③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要事先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且表明或者说明正确的使用方法;
④发现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严重缺陷,即使消费者采用正确使用方法仍可能导致危害的,应当及时告诉,并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2. 经济法的实现有哪些要素? 对其应如何理解?
【答案】经济法的实现要素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
(1)立法
①经济法立法的概念
经济法的立法,是指作为法部门的经济法创制活动及其结果,与经济法的制定法渊源相应,包括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及其结果。
②经济法立法的要求
a. 经济法的立法必须遵循一般的法律制定程序和原则;
b. 经济法的立法在维护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服从国家全局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部门、地方立法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成本低的特点,重视部门和地方立法的作用。
(2)经济法的执法
此处的执法是广义的,包括行政执法、自治团体对法律的适用和司法。基本要求如下:
①要求国家经济管理机关、自治团体和司法机关等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法无明文、规定不详或规定矛后甚至不当的情况下,根据法治及经济法的理念、基本原则、上位规范、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公正地适用法律,处理、解决相关权益纷争;
②在经济法实施中,在强调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执法义务的同时,重视提高其执法水平和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
(3)经济法的守法
法作为社会生活准则及其具体化,只有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遵守,方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知法和认同对于守法具有重要意义。在经济法规则的形成过程中,不管是宏观政策和法律规范制定中各利益集团的讨价还价,还是涉及国计民生产品的听证制度等,更多地体现出相关利益主体参与和共同决策的特性。
3. 我国在电力行业引进竞争机制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案】按照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我国对电力行业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1)厂网分开、竞价上网
①厂网分开,主要指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管网的不管电厂,并分别进行资产重组,形成发电企业多家竞争的局面;
②竞价上网,就是各电厂分别独立报价,谁的电价低就吸收谁的电,公平竞争,上网电价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2)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原先实行的国家发改委行政审批式的还本付息式电价机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取消行政审批,使电价形成建立在市场机制之上,将电价体系划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具体来说:
①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后,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
②对于需要垄断经营的电网公司的输、配电价,要在严格的效率原则、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之下,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
③用户终端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最终形成合理的销售电价。
4. 试述证券发行的概念和意义。
【答案】(1)证券发行的概念
证券发行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证券法上的证券发行是指合格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或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按同一条件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向投资者销售证券的法律行为。
(2)证券发行的意义
①证券发行可以帮助企业筹措资金。证券发行能够帮助企业丰富融资渠道、增强融资信誉,为企业筹集到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资金,使企业稳步做大做强; 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信用状况,享受低成本的融资便利; 让企业拥有更丰富的融资、再融资渠道。
②证券发行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通过发行证券,可以规范企业运营、吸引优秀人才:可以帮助企业规范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运营效率; 利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现对员工和管理层的有效激励,有助于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③证券发行可以改善资本结构。通过发行证券,企业可以吸收更多更好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运营生产,使企业的发展重新焕发出新的活力。
④证券发行可以提升企业价值,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通过发行证券,证明企业实力、提升企业形象:上市是对企业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的有力证明; 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可提高企业知名度,提升企业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
⑤证券发行可以实现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证券发行,发现股票价值、增加其流动性:借助市场化评价机制发现企业股票的真实价值:增加股票流动性,是兑现投资资本、实现股权回报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5. 简述审计机关的权限。
【答案】我国审计机关的权限有:
(1)检查权和调查权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提供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可以依照规定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2)处理权和处罚权
审计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依法可以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包括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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