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邻接权
【答案】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2.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
【答案】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原来商标权的基础上取得商标权,而小是最初的直接获得。继受取得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受让人根据商标权转让合同而取得;
(2)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而取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应当按照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办理;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应当按照注册商标转让程序办理,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3. 发明的创造性
【答案】我国《专利法》将创造性定义为:“同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专利法上的“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本质性的区别特征,且这种区别特征应当是技术性的。“进步”是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的水平相比必须有所提高,而不能是一种倒退,如变劣发明或改恶发明是谈不上进步的。
4. 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
【答案】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的若干个近似商标。在这些近似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商标为主商标,其他的商标为该主商标的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若干个相同的商标。原来的商标为主商标,注册在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同一个商标为防御商标。
5. 著作权集体管理
【答案】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①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②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③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④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6. 专利强制许可
【答案】专利强制许可是由一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未经专利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也称“非自愿许可”。申请强制许可的条件有:
①专利权人不履行实施义务的强制许可:
②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下的强制许可;
③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
④反垄断的强制许可;
⑤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二、简答题
7. 出版者权应以多长期限为宜?
【答案】(1)概念
出版者权,是图书出版者或者报刊出版者对其编辑出版的图书或者报刊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出版者权可分为图书出版者权和报刊出版者权。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都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是自然人。
(2)期限
图书出版者的专有权虽然由法律直接规定,但要受到著作权人授权的限制。在我国,非经国家授予出版资格的单位,不能从事出版业务,只有具有法人地位的、有权经营有统一书号的图书出版业务的出版社,才能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报刊社对图书、报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但续订后的专有出版权仍然不能超过10年。10年期限的规定是以著作权人的利益为立足点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与出版者续订的方式,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8. TRIPS 协议确立了哪些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答案】TRIPS 协议确立了两项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
(1)成员可制定或修订其法律和规章以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共健康与营养,并促进对其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至关重要的领域中的公共利益,但这些措施应符合该协定的规定。
(2)在与该协定的规定相符合的条件下,成员可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滥用其权利,以及防止采取小合理地限制贸易或对国际技术转让产生不利影响的习惯做法。
9. 简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答案】(1)保护范围确定的依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2)专利权保护的范围
①中心原则
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但是在解释权利要求书时,应该不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而要全面考虑发明创造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所表达的技术方案,即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表达为中心,以说明书和附图所述的整体技术方案为半径来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
②周边原则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理,专利权的范围是申请人请求的,应当严格依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说明书和附图不能成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有在权利要求的文字记载不明确的情况下,才能对保护范围作限制性解释。这种依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描述确定保护的边界的原则成为周边原则。
③折中原则(解释原则)
上述两种原则各有弊端,考虑到专利权的范围应当有一个公平合理的界定,应根据权利要求所表示的实质内容加以确定。在对权利要求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可以引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
我国目前依据折中原则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基础,并以说明书和附图为参考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10.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案】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①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
②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
③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
④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①披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
②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是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