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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财经大学中国税制(同等学力加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税制度

【答案】保税制度是对保税货物加以监管的一种制度,是关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没有经海关许可并补缴税款的,不能擅自出售;没有经过海关许可,也不能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实行保税制度可以简化手续,便利通关,有利于促进对外加工、装配和转口贸易的发展,增加外汇收入。目前,我国的保税制度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区等制度。

二、简答题

2. 营业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根据不同应税项目的经营性质和盈利水平,我国现行营业税的税率水平分为三档,即3%、5%两档固定比例税率和5%~20%—档幅度比例税率。各个税目的适用税率如表所示。

表现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3.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政策是什么?

【答案】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政策有:

(1)对进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需的,而国内又不能生产或供应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饲料、药剂、精密仪器仪表、关键机器设备和粮食等实行低税率或免税;

(2)对原料、材料的进口税率,一般比半成品或成品为低,特别是受自然条件制约,国内生产短期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料、材料的税率应更低;

(3)对国内不能生产的或质量不过关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进口税率应比整机为低;

(4)对国内己能生产和非国计民生必需的物品,应制定较高的税率;

(5)对国内需要保护和国内外差价大的产品应适用更高的税率;

(6)对绝大多数出口货物不征出口税,但对国内外差价大,在国际市场上容量有限,而又竞争力强的货物,

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成品,必要时可以征收适当的出口税。

4. 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何征税?

【答案】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即生产者使用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需考虑不同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1)如果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如果是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其他方面消费的,则在移送使用时纳税。计算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计算用于其他消费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时,一般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②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可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③如果用于其他消费的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作为原材料生产的,所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也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5. 什么情形下需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如何核定?

【答案】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6.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

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2个月或者2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2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以上规定执行。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7.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何选择申报缴纳方式?

【答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分为自行申报缴纳和代扣代缴税款两种方式。

(1)自行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并计算应纳税额,据此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一种纳税方式。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用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纳税。

(2)代扣代缴税款,是指按税法规定由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代扣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代为上缴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一种纳税方式。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实行代扣代缴税款方式纳税。

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个人;

②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③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三、计算题

8. 某农业企业位于县城,2014年经济业务如下:

(1)年初拥有土地面积共计5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生产厂房占地38000平方米、职工医院占地2000平方米、职工子弟学校占地1500平方米、厂区外公用绿化占地1500平方米、区内绿化占地2200平方米;本年5月建造仓库新购入耕地25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