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财经大学中国税制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车船税
【答案】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车船税的意义在于:①开辟地方财源,为地方财政筹集资金;②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③加强对车船的使用和管理。
二、简答题
2. 简要分析我国现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买一赠一”的不同税务处理。
【答案】“买一赠一”也叫“随货赠送”,是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促销手段,即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附送从货物,顾客在购买主货物的同时也获赠了从货物。我国现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就“买一赠一”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这里是指确认企业得税的销售额,以此计算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的处理。税务机关往往要求企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要求企业对赠送的商品作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如果将实物折扣转为商业折扣,销售额和赠品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増值税。如果将赠品额另开发票,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赠品额。
3. 如何理解税收制度的含义,其意义是什么?
【答案】(1)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2)其意义主要在于以下两点:
①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剩余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要得以实现,必须通过具体的、外在化的税收制度予以落实。税收制度正是通过税收构成要素的设置,使得国家和社会经济主体的分配关系确定下来,从而使税收的本质规定性得以具体体现;
②税收制度的确立是为实现税收职能服务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都有其特定的职能,表现为:
a. 取得财政收入;
b. 取得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经济同时并存;
c. 在收入和调节之外再加上保护国家利益的内容等。税收制度就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方式。
4. 什么情形下需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如何核定?
【答案】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5. 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哪些特点?
【答案】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规范划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引入入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对纳税人加以区分。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纳税。在居民身份的认定上,两点变化:
①用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替代了原来的总机构标准;
②将原来的总机构和注册地同时满足改为实际管理机构和注册地满足其一,从而有效地加强了对居民纳税人的管理。
(2)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待遇。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内外资企业均适用25%的税率,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同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还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等的税务处理做了统一规范。
(3)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确立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方针。
①通过税收优惠,引导资金及资源投入国家鼓励及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等,然后在此基础上统筹区域发展。
②税收优惠的手段也从以直接优惠为主向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结合转变,减少了直接减税和免税,避免福利性和照顾性的措施,而主要通过税率优惠、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加计扣除等间接方式给予优惠,有利于更好地兼顾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目标的实现。
(4)加强适应国际化要求的征管能力建设。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一系列新制度,对全球化发展的跨国避税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以几个关键点举例说明。
①第“源泉扣缴”章,主要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②第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时间、方式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居民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都要汇总纳税。
③第“特别纳税调整”,加强反避税的法律规定,不仅重申了关联方转让定价调整和预约定价安排的规定,对转让定价文档准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増加了成本分摊协议、防范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和一般反避税条款(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再加上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都强化了反避税的力度。
6. 印花税的完税方法有哪些?
【答案】印花税的完税方法包括:
(1)自行贴花办法,即纳税人在书立、领受或者使用应税凭证时,应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画销。该办法适用于应税凭证较少或同一种凭证缴纳税款次数较少的纳税人;
(2)“汇贴”办法,对于有些凭证应纳税额较大,不便于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纳税人可持凭证到税务机关,采取填开缴款书或完税证缴纳印花税的办法,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对同一类应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总缴纳戳记,按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印花税票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贴在装订成册的凭证后面,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3)委托代征办法,这一办法主要通过税务机关的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代征印花税税款。税务机关应与代征单位签订代征委托书。
7.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如何确定征税?其税基如何确定?
【答案】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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