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方以要约邀请的方式向投标方发出意思表示,投标方给出自己的条件后,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的最优条件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与投标方订立合同的法律制度。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对这一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绪论主要是针对本文的研究对象,选题背景,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结构与内容进行概述性的介绍。
第二部分对本文的研究对象即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工程采购这两个相似的概念进行了比较,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之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性质和主体资格进行了阐明。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不同法系都有自己的观点,这些不同观点也导致了实践中建设工程招投标责任承担方式的不同和“黑白合同”的出现,最高人民法院就“黑白合同”做出了司法解释,但是这个司法解释受到诟病。法律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严于对招标人的资格,主要是考虑到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技术要求强,关系国计民生等特点。
第三部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进行了比较法的研究。目前,世界上通用的招投标方式和世界主要地区采用的招投标方式不同,世界上最为常用的招标方式是国际竞争性招标中的公开招标,在投标阶段则分为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世界上主要地区和国家如欧盟,日本和美国因为自身的社会,经济,法律传统的不同,而采用了不同的招投标方式,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招投标方式的探讨和研究,有助于为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发展模式提供可行的借鉴。
第四部分主要针对我国实践中存在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环节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对策,以期对整个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所助益。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存在诸如工程量清单编制不科学、围标串标以及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工作组织不规范的问题,产生原因也多种多样,如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招投标市场的不规范等,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监管力度,规范招投标市场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第五部分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进行了思考,给出了完善招标环节、投标环节的措施以及《招标投标法》的修改建议。通过完善电子招投标平台,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专业人员的素质等方法,并且修改和补充《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一定能够朝着良性方向前进。
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尾部分,主要对本文所解决的问题做出了归纳,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未来发展做出了展望。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