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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812法学专业基础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有资产

【答案】国有资产是指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财产。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国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在我国,国有资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的财产。国有资产的形态包括有形财产,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还包括各种财产权利。我国的国有资产主要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形成的:国家凭借权力依法取得和认定属于国家的财产; 国家投入的资本金以及收益所形成的财产; 国家对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而形成的国有资产; 国家接受各种形式的馈赠而形成的国有资产。

2. 资本项目外汇

【答案】资本项目外汇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资本,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项目。

我国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在第三章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做了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包括直接投资、境外机构、境

3. 市场中介组织

【答案】市场中介组织,是指依法设立,在国家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从事经济运行的中间服务事业的自治性社会组织。其特征有:①依法设立; ②在经济运行中充当政府与市场普通主体之间的中间主体; ③所从事的事业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服务; ④属于社会自治性组织。

4. 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与招标出让

【答案】(1)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时问、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竞投者到场,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主持下,公平竞投某一地块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2)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投标方式,竟投出让地块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3)拍卖和招标方式都是国家法律提倡的方式。首先,它们透明度高,程序公正,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值得提倡; 其次,通过这些方式能够运用竟争机制最大限度地发现和实现国土资源的价值;

再次,它们是市场化的力-式,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机制的发展完善。

5. 金融和金融法

【答案】金融就是资金融通,是指货币流通、信贷和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和。金融是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着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媒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金融法,是指调整金融关系的法。所谓金融关系是指在金融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金融活动本身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金融监管关系两种。金融法的范围和跨度相当大,既有纯粹私法性质者,也有公私法因素融合者,经济法学关注的主要是后者。

二、简答题

6. 我国期货交易所的组织机构是怎样的?

【答案】我国期货交易所的体制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二者的组织机构有所不同。

(1)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①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和治理一般地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②公司制期货交易所吸收会员,但其不是权力机构成员,而是通过会员资格获得在交易所使用交易设施、从事交易活动的权利。

(2)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①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等。

②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是交易所的权力机构; 理事会相当于公司的董事会。

(3)会员制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是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

7. 如何理解市场优先原则?

【答案】理解市场优先原则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市场优先原则的概念

市场优先原则,是指要把市场作为经济运行最主要的调节方式,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国家的调节作用,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不能替代市场。

(2)坚持市场优先原则的原因

①这是由市场自身的特性所决定

虽然市场经济存在着整体协调能力差、经济调节功能滞后等缺点,但它仍然是最佳的经济体制,所以应该把市场调节放在优先地位。

②单纯国家调节的失败证明了市场优先原则的正确性

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被作为调节经济运行的唯一手段,其功能被无度夸大。由于单纯的计划调节违背了经济规律,最终导致了该种体制的失败。

③过度的国家调节也有过相同的教训

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后,资本主义各国按照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对市场经济过度干预,经济出现了“滞涨”局面,从而宣告了不遵守市场优先原则的失败。

(3)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国家调节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使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的控制能够充分反映市场规律的要求; ②国家调节的范围和程度应以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为限度,不能替代市场调节;

③国家适用强制手段进行超市场干预时,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

市场优先原则肯定了国家干预必须接受市场的制约,从而界定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奠定了经济法的存在基础,对经济法影响重大。

8. 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答案】(1)土地管理法概述

①土地管理法,是指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我国的土地立法。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有:土地权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等。

(2)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①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②耕地保护制度

a. 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指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后,应补偿开垦新的耕地的制度。

b.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占有情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的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我国十地管理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保护基本农田对我国城乡人民农产品需求的满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③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建设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依法保证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关键措施,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控基本建设规模的有力手段。

9. 简述政府采购的概念、特征及所应遵循的原则。

【答案】(1)政府采购的概念

我国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是指以合同力一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理解:

①采购人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②采购资金是财政性资金;

③采购行为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