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826法学综合二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处罚与执行罚
【答案】①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含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执行罚义称强制金、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者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措施。
②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
a. 法律性质上存在差异。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制裁措施,执行罚则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
b. 存在的前提不同。执行罚是以相对人不履行法律或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为前提。行政处罚则是以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作为前提的,没有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就不能给予行政处罚。c. 目的上存在差异。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惩罚、教育行政违法行为人,制止和预防行政违法行为。执行罚与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样,是为了促使相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
2. 行政规划
【答案】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须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
行政规划具有以下特征:
①综合性;
②法定性;
③广泛的裁量性。
3. 行政申诉与行政诉讼
【答案】①行政申诉与行政诉讼的含义: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法》确定的行政申诉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随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②行政申诉与行政诉讼的联系:
行政申诉是行政诉讼的发展,两者都是行政救济的方式,只是适用对象不同,一个是初次裁决,一个针对己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4. 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享有行使行政复议权、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机关。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必须是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5.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以下内容:
①法院与诉讼当事人之间诉讼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确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从而解决行政纠纷。
②法院与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6. 行政程序的公开原则
【答案】行政程序的公开原则是指用以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除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行政相对人因此可以通过参与行政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民众因此可以通过公开的行政程序,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公开原则应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①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必须公开;
②行政信息公开;
③设立听证制度;
④行政决定公开。
二、简答题
7. 简述行政法上的准行政行为。
【答案】行政法上的准行政行为通常指以下四种行为:
(1)受理行为
行政主体受理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主体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或不予立案,行政相对人一般都可提起行政诉讼。
(2)通告行为
如果通告只是将事前作出的行政决定的内容告知相对人,没有形成任何权利义务,对通告不
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通告的内容涉及到公民的权利义务,而且没有其他可诉行为存在,可以对该通告提起行政诉讼。
(3)确认行为
行政主体对行为性质及事实的确认属于确认行为。对于确认行为,一般属可诉性行为。对交通事故的确认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4)证明行为
证明行为虽然涉及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但不直接创设权利义务,是一种观念上的表示。证明行为包括公证行为和一般证明行为。如果公证行为是行政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作出的,具有准行政行为的性质,是可诉的。
8. 简述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
【答案】我国的宪法文本对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的规定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1)《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关系的规定。
9. 结合行政复议法,简述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
【答案】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是:
(1)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复议申请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复议机关提出要求撤销或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
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依法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行政复议审理
(3)行政复议的决定
①维持决定
维持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复议机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内容适当的,应当依法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②履行决定
履行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的行政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它主要适用于如下两种情况:
a. 被申请的行政主体拒不履行法定职责;
b. 被申请人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③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决定
④驳回复议申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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