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农业大学中国税制(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房产税纳税人
【答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具体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
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二、简答题
2.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1)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⑥财产租赁所得;⑦财产转让所得;⑧偶然所得;⑨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个人及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扣缴义务人应将变更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备查簿,正确反映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此外,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解缴代扣税款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如果同时报送有困难的,应最迟在扣缴税款的次月底前报送。
(4)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扣缴申报。
(5)税务机关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经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税务机关应根据所掌握的涉税信息,定期对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况进行交叉稽核、分析评估。
(7)全员全额申报旨在建立健全纳税人信息档案,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税率,也不涉及到“起征点”,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而言,其收入并不会受到影响。
3. 简要分析我国现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买一赠一”的不同税务处理。
【答案】“买一赠一”也叫“随货赠送”,是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促销手段,即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附送从货物,顾客在购买主货物的同时也获赠了从货物。我国现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就“买一赠一”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这里是指确认企业得税的销售额,以此计算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的处理。税务机关往往要求企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要求企业对赠送的商品作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如果将实物折扣转为商业折扣,销售额和赠品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増值税。如果将赠品额另开发票,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赠品额。
4. 企业如何办理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答案】企业办理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应确定纳税地点、纳税年度,并在期限内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纳税地点
①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或境外相关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不相关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确定纳税年度
①企业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
②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③企业依法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3)在期限内申报
①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②企业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③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④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办理当期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
⑤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⑥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5. 如何界定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纳税义务?
【答案】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具体分述如下:
(1)居民企业
①界定标准: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②纳税义务:居民企业负有全面的纳税义务,应就其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
①界定标准: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②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负有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具体情形根据非居民企业的状况有所不同。
a.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b.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10%的低税率。
6. 营业税具有哪些特点?
【答案】营业税是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特点有:
(1)征税面广、税源广泛。营业税征税范围包括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营业收入,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2)以对非商品销售额征税为主。营业税针对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文化体育、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