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财经大学专业综合之经济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保险代理人
【答案】保险代理人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招揽与接受业务、收取保险费、勘查业务、签发保单、审核赔款等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 投资管理制度
【答案】投资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依法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的综合作用对投资活动形成制约关系,从而使投资主体的活动符合计划要求的内在调控机制。它主要由计划管理、财政管理和金融管理组成。
3. 谢尔曼法
【答案】谢尔曼法是1890年美国国会制定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该法规定:凡以托拉斯形式订立契约、实行合并或阴谋限制贸易的行为,均属违法,旨在垄断州际商业和贸易的任何一部分的垄断或试图垄断、联合或共谋犯罪。违反该法的个人或组织,将受到民事的或刑事的制裁。该法奠定了反垄断法的坚实基础,至今仍然是美国反垄断的基本准则。但是,该法对什么是垄断行为、什么是限制贸易活动没做出明确解释。为司法解释留下了广泛的空间,而且这种司法解释要受到经济背景的深刻影响。
4. 期货合约
【答案】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期货交易所内依法订立的在将来特定时间依签约时达成的特定价格、数量买进或卖出某种标准化商品或金融工具以及期权的标准合约。根据期货合约的性质,可以把其分为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和期权。
5. 许可证管理
【答案】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出口必须从对外贸易主管机关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不准货物进口或出口的一种职能行为。在我国,核准与发给许可证的机关是国务院授权的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对一些临时性的进出口商品,在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可由省级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核准和发给许可证。
6. 并表监管
【答案】并表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整个银行集团,包括其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所有业务和风险,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表监管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中具有特殊意义,它是实现跨国银行有效监管的基石,是跨国银行监管诸原则中最为核心的一项基础原则。
7. 税收关系
【答案】税收关系是指在税收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可以分为税收体制关系和税收征纳关系。前者是指各国家机关因税收方面的权限划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权力分配关系; 后者是指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主要体现为税收征纳双方之间的关系。
8. 避免重复征税的抵免法
【答案】抵免法,又称税收抵免,是指对于本国居民在境外已纳的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从而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在抵免法适用的主体上,可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前者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纳税人的税收抵免; 后者主要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在准予扣税的数额上,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二、简答题
9. 简述经济法规范形式上的体系构成。
【答案】经济法的形式,是指经济法内容在立法上的表现形态,亦即各种经济法法律规范组织结构的外部表现。经济法形式按效力渊源可以分为:
(1)宪法
宪法作为经济法渊源之一,是指经济法立法最根本的法律依据是宪法; 经济法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直接源于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经济法的全部规定都必须同宪法相一致而不得抵触。
(2)法律
法律是经济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其内容关系到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各基本方面的重要问题。例如各国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的法律,关于国家计划、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法律等,都是经济法的基本法律,是经济法渊源中基本的和重要的构成部分。
(3)行政法规
这里主要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属于经济法性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在中国,行政法规主要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所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属于规范性的,也属于法的渊源之列。
(4)地方性法规
这主要是指各地方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所制定的效力及予所管辖地区的法规。此外,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决定、命令、决议,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法的渊源之列。
(5)国际条约
这里是指本国同其他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等。现代国家对本国经济的调节管理,必须考虑国际性因素,一国的经济法广泛地涉及许多国际性立法。因此,有关的国际性立法也是构成本国经济法法律渊源的重要部分。
经济法的效力渊源除上述各种制定法外,还包括判例法和习惯等。
10.试述我国价格法的作用。
【答案】价格法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加强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作用,稳定市场物价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1)价格法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价格改革的深化使得我国价格决策主体多元化,目前大多价格均由企业自主制定,这就需要统一的规则来对各市场卞体的价格行为予以规范,为此,价格法明确规定了各价格主体的权利义务,并禁止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使价格形成方式更加合理。
(2)规范公平竞争环境,优化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在资源配置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使价格能灵活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的稀缺度从而更好地配置资源,需要塑造一个能使价格合理平稳运行的市场环境。价格法规范了价格形成的原则、方式和程序,禁止了不正当价格行为,为确保价格作用的发挥提供了良险的环境。
(3)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协调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市场经济呼吁以法律手段维护市场主体正当权益,唯此,企业才能建立起一个有活力的经营机制。同时,价格问题牵涉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价格法通过限制或禁止非法价格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协调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使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4)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市场机制以利益机制刺激活力,有极大灵活性,但同时具有自发、盲目、滞后及整体运行不稳定的一面。为此应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避免经济过热及通货膨胀。价格法规范了政府的价格行为,明确宏观调控的模式及手段,为主要用经济手段协调国民经济运行,保证其健康、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11.简述国家经济管理机关职权的特征。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又称经济职权,它是指国家机构依法行使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力和经济管理责任。经济职权具有如下特征:
(1)经济职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经济职权的产生,或国家机构取得经济职权的方式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律直接赋予的。
(2)经济职权为国家机构独有,是一种专属的职务权限。
经济职权的享有者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经济管理机关,非国家机构的事业单位、企业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只能是财产上的所有权及对财产的经营管理权,而不是经济职权。同时,规定这种权利的法律是属于强制性规范,国家机构依法执行这种权利时,不需要有关方面的同意和认可。这种职权行使时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3)经济职权是以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为中心内容的。
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对国民经济宏观上的决策与管理。因此,国家机构的经济职权主要体现为国家对国民经济宏观上的控制权。而不应该对微观经济活动过多的控制和干预。(4)经济职权的行使受到法律严格的限制由于经济职权有着明显的命令和服从性质,它是一种由单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