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科技大学经济法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价格体系
【答案】价格体系是指价格的种类和各种价格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总称。价格体系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国民经济部门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工业品价格、农业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邮政电讯价格、建筑产品价格、服务价格等等; 按照商品的流通过程和环节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工业品出厂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批发价、零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等等; 按照宏观经济调控下进行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府定价等等。
2. Global corporate citizens
【答案】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企业公民认为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关,因此,它会全ICI 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企业公民理念倡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以地球环境和人类福社为出发点,按照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满意服务为基本原则,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线性发展。
3. 存款准备金
【答案】存款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中央银行的规定,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的相应比例,缴存中央银行。其目的在于保障中央银行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保障存款人可以随时提取存款。这是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的传统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4. 政府的定价行为
【答案】政府的定价行为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政府定价与指导价的活动。《价格法》从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①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②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③《价格法》明确了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相应地根据中央与地方定价目录,确定其价格行为的权限。
5. 转移支付
【答案】转移支付,又称补助支出、无偿支出,从广义上说,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则政收入无偿让渡给其他各级次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它是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
6. 经济法的制定与经济立法
【答案】(1)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2)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
7. 市场主体资格
【答案】市场主体资格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需要具有的资格和能力。市场主体资格有一般市场主体资格和特殊市场主体资格之区分。前者是指从事各种市场活动都必须具备的资格,适用民法中民事主体制度。后者是指进入特定市场,从事特定项目、行业、地域、场所等的交易和竞争的资格,它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具有普遍性,换言之,它是对社会实体之市场准入资格的限制。
8. 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实质课税原则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表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的要素,以求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
二、简答题
9. 简述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准则。
【答案】我国银行业监管应遵循以下儿方面的原则:
(1)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2)独立监管原则
独立监管原则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监管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3)审慎监管原则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制定标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协调监管原则
协调监管原则是指在中央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保险业监管机构之间建立协调合作、互相配合的机制。
(5)跨境合作监管原则
跨境银行合作监管是为了确保所有跨境银行都能得到其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并且,跨境银行的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应当建立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就监管的目标、
原则、标准、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10.简述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监管制度。
【答案】(1)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监管制度是指银行业监督机构为履行监督职责而能够依法采取的持续性监督的手段和方法组成的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合法、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实施监督管理措施是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实现持续有效监管的具体表现。
①巴塞尔委员会1997年《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第四节“持续性银行监管的安排”的第三部分“持续进行的银行监管手段”中对银行持续性监管的基本方式、措施及其要求进行了专门规定,其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银行监管体系应包括某种形式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 银行监管者必须与银行管理层保持经常性的接触,全面了解该机构的经营情况; 银行监管者必须具备在单一和并表基础上收集、审查和分析各家银行的审计报告和统计报表的手段; 银行监管者必须有能力通过现场检查或利用外部审计师对监管信息进行核实; 银行监管的一个关键因素是监管者应有能力对银行组织实施并表监管。
②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章专章规定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其内容借鉴了《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规定,并有所扩大和丰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确定的监管手段或监管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进行持续性监管的手段,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并表监管、强制性信息披露; 二是处置措施,包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予以制裁,接管、重组或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账户、冻结违法资金等。以下对这些手段逐一进行简要阐述。
(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性监管的手段
①非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是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进行有效持续监管的两种主要手段。非现场监管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各种经营管理和则务数据、报表和报告,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就银行的经营状况、风险管理状况和合规情况进行分析,以发现银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②现场检查,指银行业监管机构指派检查人员或者委托外部审计师进入金融机构经营场所,按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实地检查监督。
③并表监管,指监管当局对整个银行集团,包括其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所有业务和风险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④强制性信息披露,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和可比地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司的财产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信息。
1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答案】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1)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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