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613政治学基础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政治权力
【答案】政治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就既定的社会来看,政治权力是指在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中,常态下往往是大于并制约其他力量的社会公共力量。
政治权力是人们选择以力量对比和力量制约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要求的过程中,聚集形成的一种力量,它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的对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及其他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力量。政治权力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在常态下必然是公共力量,政治权力由此成为特定的公共权力。
2. 政治心理
【答案】政治心理是指社会成员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对社会政治关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政治行为、政治体系和政治现象等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的一种自发的心理反映,表现为人们对政治生活某一特定方面的认知、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愿望和信念等等,构成了人们政治性格的基本特征。
(1)政治心理的特征:
①社会性。人处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是社会的人,人们的政治心理也必然具有社会性色彩。团体政治心理是它的突出表现。
②阶级性。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在阶级社会中,人们的政治心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③时代性。政治心理对时代精神有着强烈的反馈作用,能对时代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④区域性。位于不同区域的不同民族或不同国家的人民各有其独特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行为方式。此外政治心理还有波动性、顽强性、潜在性等特征。
(2)政治心理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可表现为:
①它是政治变革的动因之一;
②它是政治力量的组合与分化的重要原因;
③它是制定政纲政策的基本根据之一;
④它是产生政治行为的前提条件。
3. 一国两制
【答案】一国两制是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谓“两种制度”即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照顾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现实情况和当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允许那里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原有的社会制度长期不变。实行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是在国家结构问题上的重大创造。国家主权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国家只有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中央人民政府一
一国务院。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特区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是真实的。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除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和不属于特区高度自治权范围的以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4. 总统共和制
【答案】总统共和制简称总统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在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总统与议会均由选举产生,总统与议会分享实际权力。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掌管最高行政权。政府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经议会通过后产生,对总统负责。议会掌握立法权,但不能选举产生总统,也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同时,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但由于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制度,总统与议会、最高法院的地位和权力是平行又相互制约的,因此也有人称之为“二元共和制”。总统共和制首先出现在美国,墨西哥、南美洲的大多数国家以及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都实行总统共和制。
5. 政治体系
【答案】政治体系是政治行为主体所依赖存在的制度形式,是政治行为主体与政治制度的有机统
一。它不仅包括政府机构和国家体系,还包括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政治体系是政治行为主体所赖以存在的制度形式,是政治行为主体与政治制度的有机统一。政治行为主体既包括国家、政府、政党和利益集团这样的社会政治组织,又包括政治个人。政治制度包括政府体制、政党制度、利益集团活动规则等,其中政府体制是政治制度的核心,一个国家的政府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他政治制度的设置和运转。政治制度的运转一方面表现为法律命令的实施,另一方面又受到法律的制约以及其他政治规范(政治信仰、政治传统和政治道德等)的影响。因此政治体系本身包含着丰富的政治理论。
二、论述题
6. 试述国家权力的特性。
【答案】权力与人类社会存在着一种共生的关系。但是,国家权力却是人类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与其他权力相比,国家权力特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强制力的垄断性。
国家权力具有特殊的力量就在于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暴力”。“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自从国家产生以后,国家权力就垄断了有组织地、系统地使用强制力的合法性,不再允许任何其他形式的暴力组织的合法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权力与原始社会的权力的区别主要不在于是否具有强制性,而在于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暴力,是强制力的垄断。
(2)普遍的约束力。
国家权力作为一种公共权力,对全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即不仅对被统治阶级成员具有约束力,而且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也要在国家权力的约束之下。
(3)主权性。
主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国家内部,主权是指至高无上的权力,即在社会各种类型的权力中,国家权力的效用最高; 在国际关系中,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的权力的独立性,即一个国家具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如果一个国家失去了主权,实际上也就不成其为独立的国家。所以,一个国家的主权是不容侵犯的,侵犯和破坏一个国家的主权,就是危及这个国家的生存。国家主权,是统治阶级专政的全权在政治、法律上的表现。剥削阶级国家权力的根本特征是同人民大众的对立和分离。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行使国家权力,体现国家权力同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但由于具体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也是独立设置的,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对国家权力的运用需要密切与人民大众的联系,反对各种形式的官僚量义的消极腐败现象。
7. 运用政治权利的相关原理,结合个人思想实际,谈谈公民权利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案】(1)公民权利意识是指公民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它是人们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以何种手段予以不就的一种心理反映。具体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
①公民认识和理解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价值;
②公民掌握如何有效行使与捍卫这些权利的方式;
③公民自觉地行使公民权利的行为规约于法律规范之中,以免损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利。
(2)公民权利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①公民权利意识是公民争取合法权益的主观要件。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有利于推动公民为争取政治权利进行努力奋斗。
②公民权利意识是公民正确认知和行使自身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拥有比较优良的权利意识,表明其对权利的充分重视,因而有助于公民积极主动地学习相关权利知识,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行使自身的合法权利。
③公民权利意识有利于推动民主社会的发展进步。公民权利意识的发展有助于公民充分行使决策权、监督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因而,对于防治社会腐败,推动民主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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