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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050经济法(含商法)之经济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概念题

1. 经济法的宗旨

【答案】经济法宗旨是指贯穿于经济法之中的,人们创制和实施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经济法宗旨的主要内容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和消除经济运行中的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从维护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是经济法宗旨的基本内容。

2. 房地产登记

【答案】房地产登记是指将房地产权属及其变动情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及权利变动,产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法律行为。我国房地产登记将房屋与土地分离,分别由房屋管理机构与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相对混乱,效率低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未来房地产登记改革的方向。

3. 知情权

【答案】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约时做到知己知彼,并表达其真实的意思。

4.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

【答案】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经济职权,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简言之,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对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1)它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经济管理活动的行政机关;

(2)它是享有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经济职权的行政机关;

(3)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所享有的宏观调控权是一种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管理权。

5. 经济法的实施与经济法的实现

【答案】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被遵守、适用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的过程、方式和手段。它是将经济法规范的要求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使抽象规定具体化的过程。而经济法的实现

是经济法实施的目的,它是指经济法规范在现实中得以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的现实结果。

6. 土地使用权划拨

【答案】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7. 经常项目外汇

【答案】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经常项目外汇可以自由兑换。我国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 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8. 犯罪的间接故意

【答案】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用公式表示即为“可能发生+放任发生”。在认识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在意志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简答题

9. 简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标准及经济法基本原则具体内容。

【答案】(1)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各种经济法律规范之中的,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要被确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符合下列标准:①它必须是一种法的原则; ②它必须是一种经济法的原则; ③它必须是经济法原则中的基本原则。

(2)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由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和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构成。 ①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

a.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主体”,包括各种经济法主体。对于经济法主体,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多种不同的划分。

b. “利益协调”不同于“利益平衡”。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的基本精神是,经济法主体的依法作为或不作为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就应依法获得相应的利益。

c. 在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法性质的不同,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具有重要区别。 ②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

a. 经济法主体法定,即经济法主体的种类、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条件和程序法定;

b.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法定,即协调主体的职权、职责法定和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程序法定,

以及协调受体的权利、义务法定,他们的行为合法与否依法的规定为准; 。. 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后果法定,这包括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法定的有利后果(即有利的法律后果或肯定性法律后果)和法定的不利后果(即不利的法律后果或否定性法律后果)。

10.简述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原则。

【答案】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主要是遵循两项原则:

(1)“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

这项原则是指任何所有权的主体都必须通过投资取得产权,国家投资是国有资产形成的基本方式。国有资产产权不仅包括原始投资,还包括由于投资而形成的投资收益,即所有者权益,在有其他所有权投资的情况下在界定各自产权时应按照原始投资的份额来确定它们各自拥有的产权比例,通过产权界定,既要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和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国有资产依法划转的原则

这项原则就是改变原来计划体制下行政划拔的做法,通过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授权投资部门授权经营方式将一部分国有资产的经营权、管理权、持股权和使用权转移到有关单位,并依照划转的情况来确定产权归属。

11.如何理解经济法的责任或法律后果形式?

【答案】在经济法律关系能够通过当事人或执法机关的活动正常实现的情况下,法律责仟或后果一般而言是不必适用的,否则就要派生出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后果关系。

经济法的责任或法律后果形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由经济法的公与私、经济与行政、权利与权力交融的特点所决定,经济法的实体关系实际上可以对应各种法律责任或后果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现代法除了以否定性的责任形式来保障法律关系实现外,还发展出肯定性、鼓励性和奖励性的后果形式,以积极促成法律关系的实现。这些成为对经济法的社会性、综合性的一个旁注。

(3)经济法律关系的责任或后果形式是各种法律责任和后果形式围绕着特定功能的创新和综合。此时,即使是传统的法律责仟形式,也经由经济法理念和原则的统合而旱现出超出预期的效果。

12.简述我国新的银行监管体制。

【答案】银行业监管体制,是指国家对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分方式和组织制度,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关共同监管; 二是设立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我国采用的是上述第二种监管模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法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分别对全国证券市场和全国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包括中央银行的监管和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