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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保险利益

【答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保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保险利益。

2. Global corporate citizens

【答案】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企业公民认为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关,因此,它会全ICI 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企业公民理念倡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以地球环境和人类福社为出发点,按照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满意服务为基本原则,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线性发展。

3. 商业秘密

【答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特点是:

①商业性,表现为它具有适用价值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②秘密性,表现为它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且权利人还采取了保密措施来维持这种秘密性。

4. 证券

【答案】证券是一个涵义很广的概念,它是用以表明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债权的凭证的统称。证券持有人凭证券所载内容有权取得相应的权益。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证券做不同的划分,从证券的内容上证券可以分为商品证券和价值证券,价值证券又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证券法上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我国主要证券立法中证券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券以及其他经国务院依法认定的证券。

5. 预算执行

【答案】预算执行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主体组织一预算收入和划拨预算支出的活动,是将经过批准的预算付诸实施的重要阶段。在我国,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6. 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案】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

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为土地的一级市场。国家对城镇土地的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7. 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实质课税原则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表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的要素,以求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

8. 境外投资

【答案】境外投资是指我国的企事业法人和公民个人向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即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境外投资对于提高我国的产品出口能力,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外汇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二、简答题

9. 我国在电力行业引进竞争机制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案】按照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我国对电力行业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1)厂网分开、竞价上网

①厂网分开,主要指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管网的不管电厂,并分别进行资产重组,形成发电企业多家竞争的局面;

②竞价上网,就是各电厂分别独立报价,谁的电价低就吸收谁的电,公平竞争,上网电价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2)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原先实行的国家发改委行政审批式的还本付息式电价机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取消行政审批,使电价形成建立在市场机制之上,将电价体系划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具体来说:

①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后,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

②对于需要垄断经营的电网公司的输、配电价,要在严格的效率原则、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之下,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

③用户终端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最终形成合理的销售电价。

10.简述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体系。

【答案】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经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弥补给国家经济调节和给国家、社会或其他被侵害者的经济利益造成的7J :害,消除上述方面己经造成和将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体系如下:

(1)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方面的责任

这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因其行为绘国家、社会或特定的社会组织与个人造成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损害,而应当以属于自己的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给被损害者以补偿的承担责任的方式。

(2)经济行为方面的责任

这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以其经济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作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经济行为受到限制,是指限制或剥夺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资格和手段,限制其某些经济行为方式。

(3)经济信誉责任

这是经济法义务违反人以其经济信誉受到损失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经济信誉,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同他人经济交往方面的信用和声誉。

(4)经济调节管理行为责任

经济调节管理行为责仟,是指违反经济法所规定的经济调节管理义务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其经济调节管理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经济调节管理行为受到某种限制,包括限制或剥夺其经济调节管理资格(经济调节管理职权),纠正、调整其经济调节管理行为。

11.什么叫企业的设立登记? 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案】(1)企业设立登记的概念

企业设立登记,是指企业的设立人提出企业登记的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确认其法律上的资格,并颁发有关法律文件的行为。

(2)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后果

①确认企业在法律上取得一定的主体资格的效力

通过企业登记,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并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也相应能取得营业执照,在法律上也取得了一定的主体资格,并以此名义进行活动。

②从事业务活动的效力

通过企业登记,意味着国家确认了该企业具备了从事企业章程载明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了从事特定业务活动的物质条件,相应企业的业务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③排他的法律效力

企业通过设立登记,取得了名称的专用权,确认了法定住所和有关的登记事项,这样已经登记的企业在法律上就取得了对抗社会上不特定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