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学2001(2001答案)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行政法学2001
一、试论我国社会主义行政法的依法行政原则。(25分)
[解答] 依法行政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它作为政府行使权力的最基本的准则,是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依法行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结论。 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或者说,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依法行政包括以下几项原则:
(一) 职权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我国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因为行政机关的职权不是行政机关本身所固有的,而是经人民授予,也即由法律规定授予的。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行政机关组织法规定,大都以概括之语言,划定各机关的职责范围;二是由单行的实体法,规定某一具体事项由哪些一行政机关管辖。
(二) 法律优先,或称法律优位。从狭义上说,法律在效力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从广义上说,法律优位是指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也就是说,各个层次的法律规范必须保持其内部的统一与和谐,这样,国家的法制才能保持统一,法律优先包含下列涵义:第一,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其他法律规范,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法律优于其他任何法律规范。第二,在法律尚无规定,其他法律规范作厂规定时,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出规定,法律优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法律。同样,在上位阶法律规范尚无规定时,下位阶规范可以作出规定,一旦上位阶规范就此事项有了规定,下位阶规范必须服从。
(三) 法律保留。凡屑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或者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在其所制定的行政规范中作出规定。我国宪法规定法律保留的事项是: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还有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保留原则保证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最重大问题的绝对决策权的控制权,保证闷家的发展方向和人民权利。
(四) 依据法律,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依据法律,或者说,必须补法律依据。从广义上说,上述“根据”原则也属于依据法律,但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此处所说依据法律和有法律依据,但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尤其是影响公民基奉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这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内。依据法律原则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并不矛盾。自由裁量指的是在法律规定有一定范围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作出选择。当然,所作选择必须合理。合理是依据法律原则的特殊表现。要求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合理、公正、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五) 职权与职责统一,这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个重要原则、职权就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竹理社会的权力,这是一种公权力,必须行使,不能放弃。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实际上也就是赋予行政机关以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些力量去保证完成。因此行政机关的职权从判一角度说,就是职责。职权与职责是统一的,是一件事件的两面。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国家行政管理中都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叫的核心与关键。行政机关是法律最主要的实施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双方,都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守法,而在这一对法律关系中,国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占据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最大多数,其次,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所在。行政方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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