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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915政治学原理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

【答案】(1)单一制国家是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其基本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②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③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④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⑤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⑥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2)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②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③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④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2. 行政机关立法参与权

【答案】立法参与权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利。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把立法权赋予议会,但政府一般都有权参与立法程序,由此构成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制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创议权,包括创议修改宪法和制定普通法律,这种创议可以是直接提出宪法修正案和法律的草案。如上所述,只有在议会制国家和半总统制国家,政府才有提出法律草案

的权力。而在总统制的美国,总统和政府所拟定的法律草案,必须以议员的名义在议会提出,总统的立法参与权表现为指导立法,即以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及各种专门咨文的形式提出立法纲领和计划。二是对法律的否决权,这项权力是在公布法律的程序中体现的。如美国总统如不赞成某项法律,可以将否决意见书连同法案一起退回国会,但此种否决如果被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法律仍可生效。法国总统作为政府总政策的最高决策人,也可以将法律退给议会重新审议。

3. 国家结构形式

【答案】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关系的构成方式,它是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在国家组织结构形式和原则上的体现。按照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不同构成方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

①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

②复合制国家,是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如共和国、州、盟、邦)等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联合程度不同,复合制国家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4. 政治关系

【答案】政治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基十社会利益要求和利益关系而形成的,以政治的强制力量和政治权利分配为特征的社会关系。政治关系包含着三个层面的关系:

①由人们的需求引起的,由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利益关系;

②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在社会利益关系基础上结成特定的社会政治力量,并在这种力量对比关系中形成的政治权力关系;

③在社会利益关系基础上形成的,政治权力确认和保障的社会成员主张共同利益的法定资格所构成的政治权利关系。政治关系是人类社会政治的一般本质内容,其他政治现象则是政治关系的外化和具体形态表现,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也必然要表现为人类社会政治的发展和变化。

5. 议会共和政体

【答案】议会共和制是指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在议会共和制国家中,总统是“虚位”国家元首,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首脑由议会选举产生并组织政府,政府要向议会负政治责任,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辞职或者请求总统解散议会,重新大选。西欧的共和制国家采用这种政休的较多,如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亚洲的印度、新加坡等也实行这种政体。

6. 政治认知

【答案】政治认知是指政治主体对于政治生活中各种人物、事件、活动及其规律等方面的认识、判断和评价,即对各种政治现象的认识和理解。政治认知过程是认知者、被认知者和情境等因素交互作用的心理过程这个过程分为政治知觉、政治印象和政治认知判断三个环节。

二、简述题

7. 国家结构形式可分为哪些?

【答案】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关系的构成方式,它是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在国家组织结构形式和原则上的体现。按照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

的不同构成方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

(1)单一制国家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单一制国家的基本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②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③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④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⑤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⑥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小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2)复合制国家

复合制国家是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如共和国、州、盟、邦)等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联合程度不同,复合制国家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①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a. 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b. 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c. 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d. 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

②邦联制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国家联盟,它是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邦联制国家的特点主要是:

a. 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彼此隶属和制约关系,而且只是在某些方面采取程度不同的一致行动;

b. 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邦联一般不设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 c. 邦联设有邦联成员国的协商机关,其成员主要由各成员国的政府首脑担任,其职能主要是协商成员国之间的共同事宜;

d. 邦联成员国之间的共同活动以各方共同签字的条约为基础。由此可见,邦联制国家实际上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国家,而只是一种松散的国际组织。当今的欧洲共同体、东南亚国家联盟等都是邦联的具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