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803公法综合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选择题
1. 下列刑事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是( )。
A. 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 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D. 当事人申请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答案】D
2. 对于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B.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C. 被告人的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_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D.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答案】B
3. 张某因涉嫌抢劫被依法拘传后被转为刑事拘留。辩护律师能会见张某的最迟时间是( )。
A.96小时
B.48小时
C.72小时
D.24小时
【答案】B
【解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本案中张某涉嫌抢劫被拘留,不属于经许可才能会见的范围,所以辩护律师凭三证,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超过48小时。
4.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 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均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B.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体现了平等原则
C.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体现了处分原则
D.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体现了同等原则
【答案】A
5. 下列只能以抢劫罪一罪论处的是( )。
A. 甲向被害人眼部泼洒面粉,从而夺取财物
B. 乙骗某女到宾馆开房,趁其洗澡之机,将其钱包和全部衣服拿走
C. 丙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被害人追赶,遂将被害人杀害
D. 丁见某人穿着时尚,遂将其杀害,将其提包拿走,但后来发现提包内没有财物。只有一把枪支,丁将提包抛弃,将枪支放在床头防身。
【答案】A
6. 甲某和乙某因抢劫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此案未被侦破。后甲某因另一起单独犯的抢劫罪被抓获,在公安机关审查其抢劫罪时,甲某在检察机关讯问期间,向检察人员供述了前起抢劫罪行,并提供了乙某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同时还揭发了某公安人员对其刑讯逼供的事实。公安机关人员根据这些信息抓捕乙某未果,后甲某又告知公安人员,称乙某可能躲藏在外省其舅舅家。公安人员根据这一线索在外省乙某的舅舅家将乙某抓获。关于本案,有下列说法:
(1)甲某向检察人员供述了抢劫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
(2)甲某提供了乙某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属于立功制度的内容
(3)甲某提供乙某可能躲藏在外省其舅舅家的线索,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
(4)甲某向检察人员揭发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的事实成立立功
上述说法,正确的有几项:
A.1项
B.2项
C.3项
D.4项
【答案】A
7.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原则上只能发回一次
B. 只有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C.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D. 怀孕妇女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A , D
8. 我国现行法,以下事由未必会导致要约失效的是( )。
A.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拒绝要约的意思表示
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 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
9. 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
A.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 恐怖活动案件
C.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D. 外国人犯罪案件
【答案】D
二、案例分析题
10.张某因抢劫罪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张某不服,以自己有法定从轻情节、原审法院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
问;
(1)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案件时,合议庭应当如何组成?
(2)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方式有哪些?
(3)二审的审理是否限于对法律适用的审查? 是否需要审查原审确定的事实和所根据的证据?
(4)如果二审发现了一审违反回避制度的,是否应当发回重审?
(5)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量刑过轻,能否改判张某更重的刑罚。为什么?
【答案】(1)根据《刑事诉讼法》178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诉案件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2)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方式包括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两种。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③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④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这一条款规定了第二审法庭审理的方式有两种:
a. 开庭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上诉人、检察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审理案件的形式。
b. 调查讯问式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不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而是经过书面审查案卷材料,庭外提审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并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直接作出判决或裁定。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一审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
(3)二审的审理不限于对法律适用的审查,需要审查原审确定的事实和所根据的证据。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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