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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行政法2003(A)(答案)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摘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0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 卷(答案)

专业:宪法与行政法 考试科目:中国行政法 方向:行政法学

注:所有试题答案均须写清试题序号做答题纸上,凡在试题纸上答题,答案一律无效。

一、辨析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法律优位与法律保留

[参考答案l 法律保留是指在立法上,重要的事项,如涉及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的事项,或者国家的基本制度或重要制度的设定,都必须由法律规定。其他规范不得越位规定,法律也不得将应由自己规定的事项授权其他机关规定。

法律优位是指在法律的效力层级方面,在宪法之下,法律具有最重要的地位,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他法律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以法律为准。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他法律规范可在法定权限或授权的范围内就某事项作出规定,而一旦法律就同一事项作出规定时,以法律规定为准。

[参考资料]方世荣: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参考答案]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损失、损害给予的救济,但二者明显不同。主要区别在于(1)起因不同。行政补偿是因合法的行政行为或相对人为社会公益而受到损失的补偿,其前提是具有合法性、正当性;而行政赔偿是因行政违法或不当,使相对人受到损害所给予的赔偿,其前提是具有违法性。 (2)目的不同。行政补偿主要是对相对人损失的合理补偿;而行政赔偿是对行政违法侵权行为的惩戒和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3)性质不同。行政补偿是交换性的,属于合法行政行为的范畴;而行政赔偿是惩罚性的,属于行政责任的范畴。

[参考资料]方世荣:《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行政诉讼裁定与决定

[参考答案]行政诉讼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者在判决的执行过程当中,就程序问题所作的处理。

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就有关特殊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

两者有明显不同:

(1)适用的对象不同。裁定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终结时,就程序问题所作的判定。决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就有关特殊问题作出的一种判定。只适用于一些特殊问题。

(2)适用的范围不同。凡是有关程序问题均可用裁定解决。决定只适用于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如回避,决定再审等问题。

[参考资料]方世荣: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的范畴,但两者之间存在重要区别:

(1)实施的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既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人民法院。而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行政机关采取。

(2)实施的条件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一般以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义务人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