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应当向()。 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发给()。 《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生产合格证》。 《工商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企业申办人完成企业筹建后,应当向所在地()。 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共有10章()。 86条。 88条。 96条。 106条。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的依据是()。 《产品质量法》。 《药品管理法》。 《价格法》。 《广告法》。
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