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715综合考试之《法理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它是其他作用的重要保障。通过制裁可以加强法的权威性,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增强人们的安全感。制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刑法中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民法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训诫、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产和非法所得、罚款; 经济法中的停止供应原材料、停产整顿、停止贷款; 行政法中的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停止营业等; 宪法中的对国家和政府领导人的弹勃、罢兔等。
2. 法律解释与立法解释
【答案】(1)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法律解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法律解释是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说明; ②法律解释的主体这里特指享有法定法律解释权的人或组织; ③法律解释从性质上看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立法活动的继续; ④法律解释通常是在法的实施过程中进行的。
(2)立法解释,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自己制定的法律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的法律条文的内容和含义所进行的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3)根据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可以划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可见,立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不中。
3. 法的历史解释
【答案】(1)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立法时的历史背景资料、立法机关审议情况、草案说明报告及档案资料,来说明立法当时立法者准备赋予法律的内容和含义。
(2)目的解释是指从法律的目的出发对法律所做的说明。任何法律的制定都具有一定的立法目的。根据立法意图,解答法律疑问,是法律解释的应有之意。目的解释的目的,不仅是整个法律的目的,而且也包括各法律规范的目的; 可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更多的则藏于法律规定之后; 有的是立法当时的目的,有的则是后来赋予的目的。
4. 任意性规则)
【答案】根据法律调整是否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即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设定权利和义务,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行设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规则规定的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在民商法、婚姻法等部门法中较为常见。例如在买卖合同关系中,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商定产品的质量标准,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当发生纠纷时,则依产品质量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处理。在权利性规则中,也有一些属于仟意性规则。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赋予人们某种意志表达力更强的权利或自由,或者说法律规则一般只对人们的权利(可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作原则性的规定,当事人个人自行确定或选择自己权利和自由的内容和方式。
二、简答题
5. 简述法律关系客观性的主要表现。
【答案】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即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的意识所感知的事物。这里所说的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仅包括以一定物理形态存在的有形物,如土地、房屋、汽车,也包括不以物质形态存在但为社会成员普遍承认的无形物,如名誉、荣誉。法律关系客观性卞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虽然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但它又是建立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在社会领域不同于自然界,人们都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活动的。但人们预期的目的往往是彼此重复、互相矛盾的,而无数个别意愿和个别行为发生冲突的结果,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也就是说,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却受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支配。
(2)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属于现实性的领域
在法律关系中,法律所规定的事实情况、主体、权利与义务及其所指向的对象都是具体的。因此,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具体的,法律关系是使法律规范的规定具体化和获得实现的环节。权利义务指向的利益也具有客观性。
(3)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客观性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客观性。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各类:自然人; 集体主体; 国家。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社会构成单位,如人民、民族、集体、行政区域单位等。这些主体都必须是现实社会上客观存在的,因此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角度讲,法律关系具有客观性。
(4)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客观性
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权利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法学上,法律关系的客体,一方面具有哲学意义上客体的一般属性,不以主体的意识为转移,具有客观性,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的意识所感知和人的行为所支配的客观世界中各种各样的现象。在我
国,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基本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财富; 物; 非物质财富; 行为结果。
6. 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
【答案】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1)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这是由中国国情、文化和传统决定的。
(2)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①宪法
宪法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不仅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和胜利成果,而且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纲领。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的实施,是全国人民共同的神圣职责。
②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这里是从作为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角度,也是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的含义的。
③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专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调整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力面的社会关系,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④地方性法规
按宪法规定的权限,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⑤自治法规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按宪法规定,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它们除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权限外,还有权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自治权,包括有权依据当地特点制定统称为自冶法规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但要报请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自治法规小能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只能在该自治地方有效。
⑥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
设立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是为了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特别是利用外资和先进技术。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规章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否则无效。但当它同其他法规、规章不一致时,特区则按其经济法规办事。
⑦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它们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同全国人大制定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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