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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综合知识之宪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集体所有制

【答案】集体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生产资料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财产,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互助合作的关系,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之内。我国农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在建国初期个体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而城镇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则是在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 分权制衡

【答案】分权制衡,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儿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分权是指国家权力分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或部门执掌,没有一个部门服从或支配其他任何部门,没有一个部门可以行使宪法赋予其他部门的权力。制衡即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力之间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权力都不能独占优势。权力分立并不是说分掌权力的各部门应该完全互不相干,而是互有牵制。事实上,权力具有一种侵犯性质,应该通过给它规定的限度在实际上加以限制,以保证国家各部分权力在运行中保持总体平衡。分权与制衡作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和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

3. 政党制度

【答案】政党制度是指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和活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力一国家构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核心和支柱。政党的制度化,缘于法治的要求。政党制度可以分为一党制和多党制。

4. 选民登记

【答案】对每一个享有选举权的公民,选民登记是从法律上确认其选举资格的一项必经法定程序。凡年满18周岁的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应列入选民名单,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行使选举权的主体是选民,选民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并经过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的公民。我国的选民登记采用一次性登记的方法。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民登记前,主要是针对卜次登记以来的变更情沉进行重新确认。选民名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 宪法文化

【答案】宪法文化是指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的综合作用而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政

制度和宪法结构等的认识总和。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①宪法文化体现以权利一权力结构为基础的精神,权利是其出发点。

②宪法文化以宪政为核心内容。

③宪法文化既具民族性又具普遍性。

6. 宪法基本原则

【答案】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它是对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集中反映。其一般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四个基本特征。

二、简答题

7. 如何监督人大代表? 如何保障选举依法进行?

【答案】(1)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该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重要区别。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不可分割的。公民可以通过行使以下权利对人大代表进行监督: ①批评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活动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进行批评。

②建议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看法的权利。

③申诉权是指公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有向有关机关申明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④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指控和告发,要求予以处理和制裁的权利。

⑤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揭发事实真相,要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⑥对不能代表民意的人大代表可以请求罢免。

(2)中国的选举法律保障主要制度有:

①对选民名单的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如经选举委员会处理决定而不服时,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最后判定。

②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有效、代表当选,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大主席团确定并予宣布。

③代表的资格由人大常委会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乡、民族乡、镇为本级人大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④对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宪法规范的政治性特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其与宪法规范性关系如何?

【答案】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因此,制宪及行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其政治性。宪法规范主要规定政治权力运行规则、权力主体的地位与职权、国家与公

民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内容。

(1)宪法规范的政治性特征表现

①制宪过程是一种政治选择过程。制宪的社会背景、制宪力量、制宪程序等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法律形式,它与一定的政治力量和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反映特定的政治利益。

②宪法规范具体内容的确定反映一种政治选择。在一个特定国家中,宪法规范的内容与它所调整的宪法关系,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与政治理念。

③宪法规范的调整方式与调整过程受一定政治利益的约束。从这种意义上说,宪法规范是各种政治势力合法存在的保障,同时也是各种政治势力活动的自我限制。

(2)宪法规范的政治性和宪法规范性的关系

宪法的规范性是宪法调整社会生活的重要体现,反映了宪法的本质功能。

宪法规范的政治性是宪法赖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政治性并不排斥其规范性。宪法所具有的规范性与政治性是有机的统一体,政治性只有在规范性范畴内才具有实际意义,即通过规范性的形式满足政治性的要求。宪法规范需要适应政治发展的要求,同时它又是限制政治权力的规范。因此,在分析宪法规范的政治性时,应注意把它置于规范性范畴之内,从规范角度揭示其政治性意义。

9. 宪法的各种分类方式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又有哪些不足之处?

【答案】(1)宪法分类的意义

①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

“类”的形成必须基于分类对象的基本特征。因此,一方面,如果人们要对宪法和宪法现象进行分类,就必须首先弄清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如果人们对宪法和宪法现象的认识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类别,那么就能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总结宪法的各种特征。

②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通过宪法分类,既可以对同一类别的宪法进行比较分析,又可以对不同类别的宪法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更加全面、更加有效地分析宪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探寻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③宪法分类对于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要制定一部科学的宪法,或者对宪法进行科学合理的修改,都必须既总结自己国家宪政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又借鉴和学习其他国家的优点和经验。对宪法进行分类,并对各类不同的宪法进行研究,就能了解和掌握其优点和缺点,从而为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服务。同时,宪法分类对于宪法实施也有重要意义。

(2)宪法各种分类方式的不足

①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不足

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这种分类流行多年,但从总体来看仍有缺陷。宪法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宗旨,但以政府体制为主要内容。即便在这种分类所说的成文宪法国家,同样存在各种各样虽未规定在宪法典中、却发挥着宪法功能的惯例或法律法规。将宪法简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不科学的,以英国学者惠尔的观点来看,应放弃这种分类方